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 正文

福建第三季度空气质量为优城市增加6个 福州PM2.5数值较低

www.fjnet.cn 2012-11-13 16:08  侯希辰 来源:东南网-海峡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福建中医药大学五四北路老校区PM2.5监测点资料图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1月13日讯(记者 侯希辰)昨天,记者从省环保部门获悉,今年第三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发布,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保持在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水平。福州PM2.5数值较低。

16市空气质量为优

据了解,第三季度全省23个城市季平均空气污染指数(API)评价结果显示,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南平、宁德、福清、长乐、永安、龙海、邵武、武夷山、建瓯、建阳和福鼎等16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优,其余城市均为良。与上年同期相比,空气质量为优的城市数量增加6个,分别为:福州、漳州、南平、宁德、福清、永安。

9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100%,较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影响我省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尘类,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

5市内河水质较好

第三季度,全省12条主要河流共设置135个省控常规水质监测断面,其中萩芦溪、交溪、霍童溪、敖江、晋江、汀江、漳江和东溪8条河流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的水质比例均为100%,其余4条河流按水质比例由高至低的排序是:闽江、九龙江、木兰溪、龙江。

  • 责任编辑:李琰之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