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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物业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提高员工收入话语权

www.fjnet.cn 2013-04-02 15:18  张颖 来源:东南网-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艰难的博弈

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比例、加班工资等一直是双方争论的焦点。

就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劳方代表一开始就抛出了一份调研报告,参考我省厦漳泉地区以及邻近省份的同行业收入水平,“福州仅比江西好一点”。坚持规定工资最低标准成为劳方的底线。在第三次协商会议上,资方作出了最大的让步,同意将全日制工人月工资收入提高到1150元。

在工资增长方面,劳方希望能规定工资年增长率调整为7%-11%,然而资方表示反对,强调物业行业普遍利润低等因素,如果无法盈利那根本无法兑现增长率。经过反复协商,双方认可了工资的增长,将这一条款表述为“在生产经营效益增长的情况下,企业应拿出增长部分20%以上增加员工工资收入”。

谈判中,双方在艰难的博弈中寻求契合点。陈维民表示,从参加谈判起,就一直处在同行的压力中,大家担心代表们在谈判中“胳膊肘往外拐”。而物业工会为了争取员工的最大权益,也在做最大的努力。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3份集体合同中,所有的从业者都被称为“员工”,体现了劳资双方地位的平等性。

谈判成功后,还面临着全行业普遍接受的困难。毕竟授权签订合同的只有46家企业,大部分企业还处于观望阶段,而他们恰恰是用工相对不规范的中小企业。

□记者点评

福州物业行业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困难行业与困难职工群体通过集体协商实现双赢的典范。福州市总工会牵头成立物业行业工会联合会,将一盘散沙的企业工会凝聚为行业工会,解决了协商主体的组织问题;在本级工会力量不足的情况下,上级工会积极介入,为双方提供智力支持;在协商内容方面,既解决了最重要的工资收入问题,填补了工资增长缺位,也体现了对女员工的特殊关怀。

□相关链接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2008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通过平等协商”加入到订立集体合同的条款。2011年,全国总工会出台《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2013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规定至2013年底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0%,其中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 责任编辑:陈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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