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工会 > 正文

厦门参保灵活就业人员 大病也可报销到50万元

www.fjsen.com 2013-05-23 10:35  李玉燕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李玉燕/文黄少毅/图)7月起,厦门将进一步降低医保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届时,参保职工大病住院最高可报销50万元,参保居民大病住院也可报销高达45万元。

《关于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将从7月1日起施行。导报日前关于该医保新政的报道,引起许多读者关注。昨日,为方便读者咨询问题,导报特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专家洪薇,执掌本报权威在线。短短一个半小时,热线电话响个不停。导报记者发现,新政策发布后,医保起付标准、门诊社会统筹医疗基金500元报销政策等问题,成了昨日读者咨询的热点。

统筹基金报销500元 不再用于抵付门诊起付标准

市民:以前,参保者按规定每人每年可享受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报销500元的政策,而且这500元可用于抵付门诊起付标准。听说新政对这500元部分做了调整。请问,调整后将有哪些变化?

洪薇:根据原有的医保政策,参保者只有在门诊起付标准内的费用才可使用统筹基金报销500元。不过,今年7月起,医保新政将这个政策进一步扩大到门诊起付标准以上也可使用。这样一来,假如参保居民到第一医院门诊看病,其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已超过门诊起付标准(目前是1000元,7月之后降为700元),那么按照原来的规定,他就不能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去使用统筹基金报销500元的政策了。而新政出台后,无论参保者是否超过门诊起付标准,在一个社保年度内,他都可以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去使用统筹基金报销500元的政策,扩大了受益人群的范围。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新政策,这500元原先可用于抵付门诊起付标准,7月1日起,则不再用于抵付门诊起付标准,有利于有效防止没病乱开药的浪费行为。

这样一来,假如退休人员的门诊起付标准是600元,一个社保年度内,无论这600元有没有超过,参保退休人员都可以使用统筹基金报销500元的政策,但不能再用这500元来抵付起付标准了。也就是说,不管这500元有没有用完,门诊就医都需要个人医疗账户使用完后,支付600元的起付标准才能进入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医疗费。

  • 责任编辑:陈晓青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