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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参保灵活就业人员 大病也可报销到50万元

www.fjsen.com 2013-05-23 10:35  李玉燕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大病医保不以病种分 而以医疗费用为依据

市民:听说今年7月起,参保职工生大病最高可报销到50万元。请问,哪些病可以报销到这么高?

洪薇:为减轻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费负担,防止大病返贫,新医保政策将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赔付医疗费的最高限额,各提高14万元,即分别从原来的26万元、21万元调高至40万元、35万元。

调整后,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加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的最高限额分别为50万元、45万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厦门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不分病种的。在一个社保年度内,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以上的费用,就可以进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了。今年的医保新政,还将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从75%提高到了80%。

参保灵活就业人员 大病也可报销到50万元

市民:我的工作不稳定,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最早医保单位有交过,后来都是自己交。像我们这样的情况,一旦看病或住院,报销是按照城乡居民医保报,还是按照职工医保报销?

洪薇:7月1日起,厦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起付标准从1000元降为700元;职工医保起付标准取固定值,不再随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而变化,在职职工门诊起付标准从1844.16元降为1500元;退休人员门诊起付标准从922.08元降为600元。同时,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的最高限额分别为50万元、45万元。

您的情况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按月参保,属于在职职工范畴,应参考在职职工医保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7月1日后,您去门诊就医,门诊起付标准为1500元,看病最高可报销到50万元。

  • 责任编辑:陈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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