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严肃追究厦蓉高速和溪路段“3.22”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责任
2013-12-02 15:23 来源:省安监局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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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 1、鹰潭市顺驰物流有限公司,由江西省安监局依照《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处以70万元的罚款。 2、鹰潭市城区交通运输管理所,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成该所进行内部整顿,向上级主管部门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内运输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 3、福州畅顺汽车修理厂,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并举一反三,整顿、规范全省汽车维修企业维修行为,严厉打击无照无证汽车维修企业。 4、福建万集物流公司,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事故防范措施 该起事故暴露出我省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了六条防范和整改建议:(一)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4月2日省政府徐钢副省长在龙岩、漳州主持召开的高速公路长下坡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整治现场会要求,切实好抓好高速长下坡危险路段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二)要求切实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三)要求切实加强汽车维修企业的监管。(四)要求严格落实高速公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五)建议国家汽车行业主管部门重视货车制动系统改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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