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严肃追究厦蓉高速和溪路段“3.22” 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责任
2013-12-02 15:23 来源:省安监局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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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安委办审核同意。近日,省政府已对厦蓉高速和溪路段“3.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作出批复,认定该起事故为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17名责任人员和4个责任单位的相应责任。 一、事故简况 2013年3月22日11时25分许,一部满载水泥的赣L38239重型半挂牵引车,由龙岩开往漳州,行驶至G76线厦蓉高速109K+524M处,因车辆失控,先后撞上闽DUM793小汽车、贵C80937卧铺大客车(核载44人、实载45人,其中儿童3人)、闽E63356大货车,造成12人死亡、3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530多万元。 二、事故性质及原因 1、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厦蓉高速和溪段“3.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事故直接原因:经车辆技术鉴定和事故调查专家小组综合分析,造成本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肇事车辆前轮制动器被人为解除,较长时间车辆维修检查不到位,导致部分制动器机件磨损、损伤或沾油严重影响车辆制动性能。驾驶人别必波在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驾驶车辆上路行驶,在下长坡路段未能根据交通条件采取合理措施控制安全行车速度,挂最高前进档下坡,持续使用制动,导致制动器摩擦过热,制动效能下降,直至制动失效。在发现车辆制动性能下降,车速无法控制时,未能采取其他有效避险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3、事故主要间接原因:一是江西省鹰潭市顺驰物流有限公司无自有车辆,名下均为违规挂靠经营车辆,无安全管理制度,重收费轻管理,协助肇事车辆逃避日常安全监管。二是贵州省遵义汽车运输(集团)省际客运有限公司,事故驾驶员拒不服从公司定点接驳运输管理规定。三是福建万集物流公司。公司未能严格落实驾驶员招聘、管理教育制度,租借场地给无照无证的福州畅顺汽车修理厂经营,且公司车辆维修业务也定点在无照无证的福州畅顺汽车修理厂修理。四是福州畅顺汽车修理厂无照无证经营,大部分维修人员未持证上岗,购买“三无”汽车配件进行维修。五是鹰潭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及城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跟踪工作流于形式。六是龙岩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未能正确处理业务培训与路面当班值勤间的矛盾,导致肇事车辆遮挡车牌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查处,没有民警对进入适中服务区停留的肇事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教育,也没有民警在事故路段巡逻。七是漳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当班执勤民警离岗修车,未安排代岗民警执勤。八是龙岩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贯彻执行省高速公路公司“黑名单”机制不力,导致肇事“黑名单”车辆通过遮挡车牌方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九是漳州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事故路段减速振荡标线养护不到位。 三、事故责任追究意见 (一)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1、别必波,肇事驾驶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李华建,江西省鹰潭市顺驰物流有限公司法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江西省安监局依法处以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3、黄恒芳,肇事车辆实际拥有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张东伟,福州畅顺汽车修理厂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追究党纪、政纪事故责任人员 1、邱榕养,龙岩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支队长、党委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岳 萍,龙岩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政委、党委副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陈金钟,龙岩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4、陈 京,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一中队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5、吕木根,漳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二大队二中队副主任科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6、陈玉荣,龙岩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征费部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7、黄晓园,龙岩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征管所副所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8、刘锦元,漳州高速管理分公司副总经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9、陈永平,福建省高速公路公司养护处处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0、施彩艳,龙岩高速公路分公司收费站收费员,依照职工奖惩有关规定处理; 11、黄东南,福建省三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依照职工奖惩有关规定处理; 12、王伟,遵义汽车运输公司事故客车副驾驶员,依法予以解聘。 13、李正权,遵义汽车运输公司事故客车接驳驾驶员,依法予以解聘。 (三)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徐永利,遵义汽车运输公司肇事驾驶员,因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四)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 1、鹰潭市顺驰物流有限公司,由江西省安监局依照《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处以70万元的罚款。 2、鹰潭市城区交通运输管理所,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成该所进行内部整顿,向上级主管部门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内运输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 3、福州畅顺汽车修理厂,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并举一反三,整顿、规范全省汽车维修企业维修行为,严厉打击无照无证汽车维修企业。 4、福建万集物流公司,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事故防范措施 该起事故暴露出我省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了六条防范和整改建议:(一)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4月2日省政府徐钢副省长在龙岩、漳州主持召开的高速公路长下坡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整治现场会要求,切实好抓好高速长下坡危险路段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二)要求切实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三)要求切实加强汽车维修企业的监管。(四)要求严格落实高速公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五)建议国家汽车行业主管部门重视货车制动系统改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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