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安全生产 > 正文

福建煤监局印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跟踪督导制度》

2014-01-17 17:17   来源:省安监局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不放松要求、不降低标准、不降低问责力度”的要求,加大对委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跟踪督导和延伸监督,确保事故调查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开展,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通报约谈分析和督导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福建局《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福建煤监局于近日印发了《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跟踪督导制度》。

该制度通过明确事故调查跟踪督导适用的范围、方式、程序和在事故调查处理各个阶段现场督导人员、调查人员的工作任务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了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后的督导和延伸监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