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安区建立实行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约谈制度
2014-03-06 17:26 来源:省安监局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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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厦门同安区建立实行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约谈制度》规定:对以下8种情况,安监局主要领导采取集体约谈或个别约谈的形式,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进行约谈。企业近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检查发现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严重违规行为,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的;发现企业有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照规定要求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企业没有按规定及时落实安全法律法规有关教育培训、特种设备持证上岗等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和要求的;企业“三同时”项目开工前或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准备生产经营前;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的。 约谈主要讲清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求企业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2013年以来,同安区先后约谈了20余家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同安区安监局 姜雄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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