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无证无照经营
2014-08-14 17:37:19 来源:省安监局 责任编辑:林长春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为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华安县安监局结合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严厉打击矿山无证开采、超范围开采、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等行为,着力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遏制“非违”行为的发生。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召开专题会议,贯彻动员部署,明确专项行动目标、要求和方式,成立了以局“一把手”为组长,各股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专项行动联络员。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短信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省政府第137号令)和国家总局近期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宣贯活动,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抵制、举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无证无照经营非法行为。 三是组织摸底排查,开展集中整治。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彻底摸底排查,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者分布、数量等摸清底数,真正掌握辖区“非违”情况,进行等级造册,分门别类制定整治措施。 四是加强联合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加强与公安、工商、国土、消防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并开展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约谈、通报、挂牌督办、限期整治等制度,切实做到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早发现、早转办、早查处、早化解,形成合力。(华安县安监局 黄锦云) |
相关阅读: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