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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安监局迅速组织学习《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2014-08-22 10:21:45  来源:省安监局  责任编辑:林长春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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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刻吸取江苏昆山“8.2”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在深度分析近几年来发生的类似事故情况的基础上,依照《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等有关标准规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五条规定》条条都是“生命线”、“责任线”、“高压线”,条条都是用血的代价换来的经验教训,必须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

    《五条规定》正式出台后,诏安县安监局第一时间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要求领导干部在对涉尘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严格按照《五条规定》:

    一、必须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

    二、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

    三、必须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四、必须配备铝镁等金属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严禁粉尘遇湿自燃;五、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诏安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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