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区出台标准化奖励办法成为创建达标工作助推剂
2014-10-13 15:57:07 来源:省安监局 责任编辑:林长春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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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厦门海沧区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奖励办法。 本办法对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通过验收为一、二、三级的,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0元、30000元、10000元,同时规定把奖励金的50%用于奖励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一线负责人。 本办法是海沧区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新创举,充分运用奖励机制,激发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热情和动力,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厦门海沧区安监局 张建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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