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安全生产 > 正文

厦门加大对三类重点对象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

2014-10-28 17:03:54  来源:省安监局  责任编辑:林长春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厦门按照“突出重点、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思路,加大对三类重点对象的宣传贯彻力度:

    一是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权利和义务,做到“学法、懂法、依法、守法”。

    二是加强各级党委政府的学习培训。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集中时间带头学习,并组织好班子成员的学习,通过学习增强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加强安监机构的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做好监管人员培训,认真掌握新法这一有力武器,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厦门市安监局 许玮葳)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