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明确指出,“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这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安心谋发展吃下了“定心丸”。 “定心丸”能否见实效,关键靠行动。短短20多天来,针对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十余部委密集发声,各地方政府争相出台措施,给民营经济送来一波又一波的政策“红包雨”。 发改委、税务总局、商务部等十余部委“一把手”积极表态支持民企发展,一项项优惠政策纷至沓来。国家发改委将实现各类审批事项办理平台全覆盖;商务部将培训约30个行业供应链协同平台,让中小民营企业交易成本下降10%左右;税务总局更是“大手笔”,已出台26条“硬举措”,力将减税降负进行到底。 地方政府则直接发放真金白银的“红包”。从上海“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7条”、山东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5条措施”、四川“民营经济20条”到北京的“298项任务清单”,一项项举措直击民营经济发展痛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发放财政补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组建上市公司纾困基金等等,不断促使营商环境优化,推动民营企业轻装前进。 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从总体数据上来看,其税收贡献超过50%,国民生产总值占比超过60%,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占比超过70%,城镇就业贡献超过80%,企业数量占比超过90%。但与此同时,受多种因素影响,民营经济发展也面临一些困难,有人形容为遇到了“三座大山”: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市场环境不公平,国企民企待遇不同,一些领域准入门槛较高;民企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被银行“另眼看待”,融资难、融资贵;在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过程中,一些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处于产业链中低端……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项项政策契合民企发展需求,更需要将一纸纸文件落到实处。 优惠政策的密集出台,彰显了政府“帮助”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但其实,除了“帮”之外,还需要“放”,让市场成为决定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性要素。如果一个企业总是需要政府帮忙、照顾,它很难真正成长起来,而且容易滋生权力腐败。 从某种意义上说,真正决定民企发展的只能是民企自身。政府部门要做的主要是营造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让企业的“用户体验”越来越好。而民企要渡过难关,迎来“春天”,除了政府创造条件外,更需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发挥敢想敢干、不畏艰险的企业家精神,积极转型升级,提升自身实力。 事实证明,营商环境越好的地方,民营经济的活力就越强。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历程的核心经验之一就是对民营经济的放开和对民营企业家的呵护。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上,需要继续深化改革开放,打破各种体制机制束缚,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从而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澎湃新动能。(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员梁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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