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三 运行越规范,杂音就越少 增强巡视整改的实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规范。有些事之所以老有人说说讲讲,多与操作中的规范与否不无关系。 两轮巡视整改,最高检对促进整改规范的工作始终没有放松。以抽查为例,每轮抽查前,最高检巡视办都要给整改落实单位进行专业辅导和指引,告诉他们整改重点是什么、如何破题、怎样推进等等。 第二轮整改抽查前,陕西、江苏、云南三个被巡视省级检察院还没到整改汇报阶段,最高检巡视办就提前进行了一个面对面的指导,约三省人员到最高检交换意见,听取他们阶段性的工作情况,然后,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针对性指引。整改落实单位回去后按照专业辅导对症整改,就会少走许多弯路。 要规范,就一定要自省。但凡要求别人做到的,最高检从指导层面上先反观自己——有没有口大气粗?有没有摆正位置?有没有干扰被巡视单位的正常工作?有没有把巡视当作执纪审查?等等,通过多问自己,减少杂音。 某省级院一名干部酒后死亡没有报告,巡视组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反馈时将之核心意思概括为“重要事项没报告”,该单位也承认人是酒后死的,但是在人究竟是死在去医院的车上还是死在医院里、喝酒死的还是酒后感冒死的这些细节上给巡视组“解释”。按说,人是酒后死的这个基本事实没错,巡视组完全可以把事情就此打住,但他们没有这样做,而是透过反馈中出现的这个“小插曲”反思自己:是不是自己的工作不细致、不严谨?是不是和当地沟通不够?是不是还存在哪些缺失欠妥的地方?通过反复自问,提醒自己在以后反馈把关上做得更精细、更准确。 今年春节前,最高检巡视办用两个半天召开务虚会,集体思考新的一年怎么干、如何把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系统化。在三点上,他们形成了一个初步的思路—— ➜ 一点是,把两轮巡视整改反映出来的问题作进一步分析,把带有共性的问题再聚焦,列出清单,然后根据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督导,特别是对第二轮巡视反馈时点到的重点问题,要在接下来的督导抽查中重点检查,看这些重点问题在整改中解决了没有、解决的程度如何、有没有弄虚作假等。 ➜ 另一点是,对涉及检察事业发展全局、牵涉到省区市党委权限并需要他们大力支持的事项,要重点推进。主要包括工作机制、运行保障、干部队伍、班子建设、司法改革、政策配套等一些省级检察院本身解决不了,需要呼吁、协调、争取的问题等。 ➜ 再一点是,精准培训抽查组人员,让他们有能力掌握发现问题的方法和手段,并确实能把抽查的重点放在查验问题解决的实际效果上,着重看巡视整改有没有真正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有没有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有没有通过巡视整改提升政治建设质量等。 一位巡视组成员说,规范既是要求别人,也是要求自己,每个环节都做好了,说这说那的自然就少了。 启示四 工作中形成的共识是最持久的共识 两轮巡视整改下来,参与各方普遍尝到了整改成果的甜头。重庆、青海等许多省级党委的巡视机构都认为,检察机关系统内巡视整改工作,质量是高的,做法是专业的。有不少省级党委的巡视机构还表示,要把检察机关系统内巡视及整改的经验做法借鉴运用到他们对本地公安、法院和其他政法部门的巡视及整改当中。 有一个做法地方比较佩服:两轮巡视整改中,检察机关没有护犊子、捂盖子,确确实实发现和清除了一些害群之马,而且,很多都是市县院“一把手”,工作力度和成效让他们另眼相看。 更可贵的是,检察机关在两轮巡视中,坚持“开门巡视”“开门整改”,主动把工作成果与各方分享,把自己发现的本系统违纪违法干部问题线索,毫不保留向地方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进行移交,使之成为地方工作成果的一部分,最大化实现彼此工作追求上的认识、行动和获得上的一致,让参与各方都能受益,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过去,一些地方配合检察机关系统内巡视上多少有些不畅,但通过党的十九大后这两轮检察机关系统内巡视及整改工作打样,地方对检察机关的系统内巡视及整改工作,认识完全统一。双方都不把对方当外人,互相开放线索,彼此信息共享。检察机关把查出的干部问题线索交给地方,地方据此即可成案;地方把掌握的检察干部问题线索交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即可在巡视中有重点地进行调查。 现在,双方通过交流、沟通、合作所凝聚起来的共识,已更多地体现在互相支持和配合上。尤其是地方党委和各部门对检察机关的支持很大。在两轮巡视中,被巡视的省级检察院所在地党委和相关部门,都派最强的干部参加最高检巡视组,而且,在工作协调、资料调取等各方面尽一切可能提供积极帮助。 而在检察机关内部,原来对系统内巡视工作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同认识的干部,也通过两轮巡视及整改工作给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带来的新气象,认识变得一致,越发支持这项工作了。 启示五 牢牢牵住“双主体” 这个“牛鼻子” 相互协调、彼此配合,始终是做好工作的关键。检察机关系统内巡视及整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量大,仅凭一己之力,就是本事再大也很难落实。所以,地方的支持和配合,显得尤为重要。 回望两轮巡视整改,之所以能够取得有别于以往的显著成效,相当大程度上得益于这项由最高检党组牵头、省级检察院所在地党委配合的“双主体”工作模式。这种模式,双方共同用力、共同担责、共享成果,产生了“1+1>2”的独特效果。 现在,通过两轮巡视及整改的示范效应,“双主体”模式已经得到更多地方党委的认同。目前,最高检已与重庆、山东等10余个省级党委会签了关于巡视协调配合的工作办法,从配合关系、工作衔接、工作流程等方面作出规定,通过会签文件一次授权,为今后更好地发挥“双主体”作用打下基础,同时,也为今后省以下检察机关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理顺了体制,打通了难点。 据了解,最高检目前正在推动与另外20个省级党委关于“双主体”配合文件的会签工作,力争让“双主体”模式在更大的范围内发挥作用,同时也为丰富和创新党的巡视制度作出积极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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