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主义困境下全球治理体系的转型
2019-03-30 11:38:03 来源:《红旗文稿》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原由西方大国主导的全球治理体系面临深刻变革,新兴经济体的迅速发展呼吁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2016年以来,全球治理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逆全球化”“反全球化”“去全球化”的杂音甚嚣尘上,原本支撑全球治理的多边主义身处困境,经济全球化举步维艰。推动新一轮经济全球化需要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全球治理体系。 一、多边主义动摇是当前全球治理的最大挑战 多边主义是二战后维持世界秩序和平与稳定的基石。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一系列多边主义的制度设计,为战后国家间的合作与发展提供了平台,经济全球化在多边主义的支撑下一路凯歌。多边主义体现了全球治理多元主体协商共治的价值内涵。当前,逆经济全球化抬头,全球治理的多边主义基础陷入困境,使全球治理转型面临重大威胁。 第一,全球治理制度改革举步维艰。近年来,世界权力结构发生深刻变革,广大新兴经济体的发展呈现出勃勃生机。在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气候谈判、国际合作等方面,新兴经济体在多边主义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承担起了巨大的国际责任。尤其是走过十年风雨兼程的G20,已不仅仅是一个应对危机的全球性经济协调机构,更成长为全球经济中长期结构性改革的推动者,众多全球性议题的多边治理平台。但是,西方发达国家不愿将更多制度的主导权让渡给新兴经济体,包括世贸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多边主义制度的改革陷入停滞。 第二,“保护主义”“孤立主义”抬头,动摇着全球治理的多边主义根基。近年来,世界经济虽然保持增长,但贸易复苏步履艰难,各类风险更是进入高发期。在世界经济高度动荡的时期,个别西方国家开始推行“保护主义”“孤立主义”,提高关税壁垒,限制技术转让,在世贸组织的多边贸易体系之外打造封闭式的小集团。然而,经济全球化的相互依赖体系中,任何国家都无法真正“独善其身”,推行“保护主义”“孤立主义”最终也只能是损人不利己。“保护主义”“孤立主义”抬头的另一个后果,便是原有全球治理的领导者不愿再承担全球治理的责任。国际制度是全球治理的核心,一系列多边主义的制度安排就是全球治理的领导者向世界提供的公共产品。当前,少数西方国家一连串的“退群”行为,正在使全球治理的公共产品出现衰退的趋势。 第三,民粹主义裹挟下的民族主义,正在从国内政治的社会基础上动摇着多边主义的世界秩序。“反全球化”的力量曾经主要集中于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利益受损的欠发达国家,这次“反全球化”却源于曾经的全球化领导者——西方发达国家内部。新自由主义治理模式的僵化,使西方国家内部的贫富差距陡增,越来越多的财富集中在少数富人手中,中产阶级萎缩,中低收入人群的实际收入增长十余年间陷入停滞甚至负增长,西方国家的社会公平失衡。政治精英长久的自说自话、政治极化等促使大众与精英之间走向对立。资本内化出反对自己的力量,“反建制”“反精英”“反智”的民粹主义开始席卷西方。2011年的“占领华尔街”运动早已凸显出西方国家内部社会公平问题,然而,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诉求却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和改善,民意在没有得到有效疏导的情况下,成为民粹主义的温床。在这样的思潮推动下,民粹主义裹挟着民族主义出现,对外的“保护主义”“孤立主义”成为西方国家政府对内控制社会分裂的方案。 二、坚持多边主义,推进全球治理体系转型才是纠正“逆全球化”的良方 经济全球化时代,各国间客观上已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逆全球化”本身就是原有全球治理体系失效的后果,因此,坚持多边主义,推进全球治理体系转型才是纠正“逆全球化”的良方。 第一,推进全球治理转型,首先需要解决治理主体多元化诉求。当前全球治理呈现出“两难”状况,欧美发达国家由于自身实力的衰落,一方面,参与全球治理的意愿减弱,不愿意继续提供公共产品,甚至退出多边主义的制度框架。另一方面,却又不愿看到新兴经济体在全球治理中获得更大的话语权,这直接导致多边主义受阻和全球治理失效。全球治理体系转型必须体现世界权力结构的变革,广大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需要更多地参与到全球治理中来。无论大国小国、强国弱国、富国穷国,都可以平等地在多边主义框架下协商合作。 第二,推进全球治理体系转型,需要坚守多边主义精神,解决制度改革、创新和法治化诉求。多边主义制度体系是全球治理的基石,没有制度体系的改革和创新,全球治理体系转型便无从谈起。 全球治理制度的改革不仅需要体现权力结构的变革,同样需要寻求最大多数国家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实现互利共赢。同时,在原有全球治理制度设计的盲区,积极推进制度体系的创新和创设。随着新的全球性问题不断出现,越来越多的议程需要新的制度供给,以应对共同威胁,维护共有利益。例如,中国发起的亚投行,就是对基础设施合作这一治理空白领域的制度化创新。 同时,要以法治化推进全球治理“善治”目标的实现。只有对国际法的尊重,只有在国际法律制度的框架下开展国家间的合作与交往,才能保证国际关系的公平原则。例如,互相尊重主权与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和平共处等,正是在这些基本原则的约束和协调下,国际社会的基本秩序才得以顺利运转。因此,尊重国际法基本准则,坚持国际社会的法治化,才能真正保障全球“善治”的实现。 第三,推进全球治理转型,需要以多维化全球治理价值体系为支撑。首先,要强化改革和丰富全球治理体系的治理理念。任何形式的全球治理理念,实质上都是主导国国家治理经验在全球层面的投射。比较更多国家成功的治理经验,兴利除弊,尊重不同国家不同发展治理模式的选择,强调不同价值诉求之间的包容性和互联性,才是正道。其次,强调公平正义的全球治理价值,推进实现西方发达国家与新兴经济体、广大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公平正义,彼此间平等地参与到全球治理进程中来,尊重新兴经济体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对全球治理的合理诉求。 当前,中国反复重申维护经济全球化,旗帜鲜明地反对“保护主义”,坚守多边主义,承担国际责任,显示出坚定推进全球治理转型的信心和决心。在G20布宜诺斯艾利斯峰会上,习近平主席面对新形势,对全球治理提出了包括“坚持开放合作,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坚持伙伴精神,加强宏观政策协调;坚持创新引领,挖掘经济增长动力;坚持普惠共赢,促进全球包容发展”在内的“四点主张”。这充分体现了中国的大国气度和大国担当,中国正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创新和优化全球治理体系贡献自己的力量。 从角色定位来讲,中国是全球经济开放合作的践行者、推动者、引领者,坚定不移地维护基于多边主义制度体系的世界秩序。中国坚守“发展中国家”身份,与其他新兴经济体协同发展,为构建新型全球治理体系打造多边平台。当西方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对有效的制度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时,中国接过旗帜,继续维护原有的对经济全球化有益的治理制度。同时,通过进一步融入现行全球治理制度以推动其改革,使制度设计多元主体之间的权力得以共享。 近年来,中国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总结并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国经验”,提高“中国治理模式”的吸引力,丰富全球治理价值的选项。习近平主席相继提出了“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价值观……中国在进一步凝练自身“全球治理观”的同时,也在寻求中国与世界协同发展的最大公约数。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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