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

2019-04-16 21:20:03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周冬 周冬  

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为打通“堵点”,消除“痛点”,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共28条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主要包括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继续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通过提高审批效能解决好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提升政府投入精准化水平,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等7项措施。

二是拓展养老服务投融资渠道。主要包括推动解决养老服务机构融资问题,扩大养老服务产业相关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全面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国民待遇等3项措施。

三是扩大养老服务就业创业。主要包括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教育培训制度,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吸纳就业,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等3项措施。

四是扩大养老服务消费。主要包括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发展养老普惠金融,促进老年人消费增长,加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和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工作等4项措施。

五是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主要包括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等6项措施。

六是促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供地政策等5项措施。

《意见》提出,国务院建立由民政部牵头的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各地要充实、加强基层养老工作力量,强化区域养老服务资源统筹管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