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 正文

【见证七十载·草原新发展】打造祖国北方和首都生态安全屏障

2019-10-17 11:14:11 刘波 来源:央视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李雅兰  

10月15日上午,由中央网信办网络评论工作局指导,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网信办主办,赤峰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承办的“见证七十载·草原新发展”线下走访活动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启动。12家中央重点新闻网站, 3家自治区新闻网站,抖音、快手、新浪微博、秒拍等新媒体平台,以及网络名人共30余人参加活动。

本次线下走访活动旨在围绕生态保护、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内容,深入赤峰市区县进行走访,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报道,展示内蒙古自治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弘扬蒙古马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历史的必然选择。2018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他所在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深入赤峰市马鞍山林场调研时,重点了解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并对护林人员说,建设祖国北方和首都生态安全屏障是战略性的任务,是我们要世世代代做下去的事情。

立足绿色生态发展,是战略使命担当。马鞍山林场始建于1962年10月,位于赤峰市喀喇沁旗中南部,地处燕山山脉七老图山东麓,场部距赤峰50公里,距承德160公里,距北京376公里,距天津465公里,大广高速、省道206线紧靠林区,特定的地理位置使得马鞍山林场的生态文明建设不止是简单的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更是战略性发展的使命担当。

坚持常抓不懈,助力生态环境建设。从建场之初,林场始终坚持“大力造林、普遍护林”的办场方针,通过几十年的建设,全场森林面积逐年增加、森林质量提升明显,年均新增造林面积300余亩。尤其是近5年来,林场紧紧抓住国家重点工程和森林植被恢复等重大项目实施的有力契机,累计完成人工造林面积5000余亩,目前天然林面积达到4.2万亩,人工林面积达到6.6万亩,森林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1.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98.8%,既对全旗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有效示范带动作用,又为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作出了贡献。

稳定林业工人收入水平,增强工人的获得感。林区的建设离不开一代代林业工人的付出和努力。过去传统林业工人的工资收入,一半通过政府财政开支,一半通过自收自支,这样就难免存在对林木的砍伐。现在为了保护好这片生态林,林场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对林区进行了统一的管理,加大了对林木的保护,不再砍伐原始林木,而且还进行了必要的人工林补种。与此同时,为了不影响林场工人的收入水平,工人的工资则完全纳入国家财政拨款。工人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护林、植树造林的信心和决心就更大了。

加强林区的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举措。马鞍山林场着眼加强林木管护,结合公益林管护队伍建设,林场成立季节造林40人队伍一支、常年护林45人队伍一支,建立起覆盖马鞍山林区森林草原防火和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网格22个,落实责任人员22名,同步建立半专业化扑火队伍一支30人,将防火责任和病虫害监测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人头。建场几十年来,马鞍山林场没有发生较大森林火灾,近5年来,全场森林病虫害监测率达100%,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利用林区资源优势,带动区域经济同步发展。马鞍山林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了保护林场周边生态环境,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在做好森林管护的同时,依托森林资源优势,把自身融入区域发展中,带动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开发建设马鞍山国家休闲度假区,发展喀喇沁全域旅游提供了重要生态条件,林区的土特产,诸如蘑菇、榛子也给当地居民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收入。马鞍山林场还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事业,常年派出工作队2人进驻河南西村开展扶贫工作,帮助辖区内马鞍山村、蒿松沟村村民发展山葡萄3000亩,带动贫困人口11户24人,实现人均增收3500元,安排贫困人口从事护林岗位8人,呈现了场村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

七十载岁月悠悠,马鞍山林场在党和国家的政策引领下,循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风骨推进草原新发展,在筑梦路上,他们将以百倍的信心守护好祖国北疆这道靓丽风景线。(央视网评论员 刘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