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 正文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2019-10-22 10:13:2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周冬 周冬  

 核心观点: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韩阳认为,十八大以来,政商关系改革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转型到“亲清”关系。而营商环境概念的出现,则为广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抓手。改善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需要在营商环境、政商关系等“软环境”上实现新的突破。

“亲清”政商关系是优质营商环境的核心内容

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的概念具有明显的交集。一般来说,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等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营商环境包括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人文环境等多个维度。

进一步看,营商环境就是企业在进行商业活动中面临的由政府所塑造的重要制度软环境。也就是说,政府是营商环境的塑造者,企业是营商环境的服务对象,二者都是营商环境的核心元素,二者的关系也就成为了透视营商环境发展程度的关键指标。可以说,没有良好的政商关系,优质的营商环境就无从谈起。

在中国这样的后发现代化国家,经济发展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引导,政府官员对于经济活动具有较大裁量权。因此,能否建立健康且稳定的政商关系,直接决定了营商环境的质量。

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在保证政治、社会秩序的前提下,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官员,通过为企业牵头提供贷款、商业信息,优化基础设施等数不胜数的努力,把中国的工业化送上了一条加速度惊人的快车道,为今天中国的经济水平和营商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旧的政商关系也存在着相应的问题,或表现为“亲”而不“清”,或表现为“清”而“疏”。如果不能建立一种有效的新型政商关系,经济可持续发展就会出现严重问题。

优化营商环境是改善政商关系的重要抓手

十八大以来,政商关系改革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转型到“亲清”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长期以来,政商关系是作为一种统战话语而出现的,改善政商关系也是以团结新生社会阶层、巩固爱国统一战线为目的的。根据这一逻辑,统战部门主要采取政治吸纳的形式,进一步提升非公经济人士的政治参与和政治认同。但是,由于名额和规模的限制,统战对象主要局限于民营企业家中的精英群体,对为数巨大的中小企业难以形成有效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因此也很难做到大范围的“亲”与“清”。而营商环境概念的出现,则为广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抓手。

近年来,在全国范围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各地方政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执行一批负面清单,有效地改善了民营企业的经营环境。尤其是行政审批改革,不仅使政府服务效率有较大的提升,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也被进一步理顺。

也就是说,通过以商事制度改革为重要内容的营商环境治理,政府官员权力设租寻租的空间被大大降低,民营企业创办和经营中的交易成本空前降低,官员和企业家之间的关系也就日趋明朗和规范。尤其是,这种政商关系的优化并不局限于某一区域或群体,而是随着营商环境的改善而推广普及,更加具有稳定性和广泛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优化营商环境与改善政商关系具有目的和手段上的不谋而合。

改善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就中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来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需要建立一种优质的营商环境和政商关系。从历史逻辑来看,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口红利”“政策红利”逐渐弱化,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依靠“人才红利”“创新红利”来驱动。

在这一背景下,构建既“亲”且“清”的政商关系,营造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有利于进一步破除各种束缚创新发展活力的桎梏,让创新创业者的聪明才智得到充分释放,使我国经济步入通过创新提质增效的发展轨道。

从现实逻辑来看,当前我国经济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形势,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要顶住经济下行压力,就务必要更大程度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让市场主体茁壮成长,政府就必须重新审视和处理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此外,当前全球经济贸易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国际经济体之间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营商环境的竞争。中国经济已深度融入世界经济,要在国际竞争中积累优势,就必须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取得更大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讲,改善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韩阳)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