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发出一年之后……(上)
2019-11-14 17:11:42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周冬 周冬 |
解说: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201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一个有关未成年人的新名词——“一号检察建议”,引发了全社会广泛关注。 解说:这份最高检发出的第一号检察建议,缘起于一起性侵在校学生抗诉案。教师齐某在学校强奸、猥亵多名女童,拒不认罪,仅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最高检以该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为由向最高法提出抗诉后,齐某被改判无期徒刑。 解说:发生在校园里的性侵犯罪,像恶魔一般打破学校的宁静,带给孩子们巨大的伤害和阴影。 就抗诉齐某案件中发现的问题,2018年10月19日,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第一号检察建议,核心内容就是加强校园安全、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以及预防性侵害教育等。随即,最高检要求全国各省级检察院同步落实。 解说:检察建议在于落实,而落实的关键在于刚性。如今,“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已经一年多时间,全国检察机关行动之后的落实效果如何?近期,记者赴黑龙江省和江苏省进行了实地采访。 黑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郭霞:(黑龙江)检察机关通过与教育主管部门召开座谈会,深入调研了适合我省特点的具体举措,(黑龙江省检察院)与教育厅会签了关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检教配合的实施意见。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李雨珈:(保护女童)不光是有检察官参与,而且可以说是积极地参与。 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旭奇 :(江苏)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制发了我们省院的“一号检察建议”,并且与省教育厅共同会签了新时代校园法治的共建协议。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朱晓宏:最高检下达了“一号检察建议”之后,我们首先在思想上重视,在制度上有保障。 解说:“一号检察建议”下发后,全国检察机关迅速行动起来。黑龙江省检察院和江苏省检察院都第一时间将“一号检察建议”呈报主管教育的省领导并送达省教育厅。同时,针对“一号检察建议”重点提到的校园性侵犯罪,检察机关重拳出击,依法严惩。 解说:2018年的一天,黑龙江省富裕县一家校外培训班里,发生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检察院检察官白杨:一个小女孩,她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这个亲吻和拥抱,内心当中是非常紧张的状态。 解说:案发后,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白杨:对于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我们一定要做到(依法)严惩。 解说:虽然犯罪嫌疑人是零口供,但办案检察官仔细调阅卷宗,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反复沟通,结合公安机关前期锁定的证据和被害人的陈述,终于找到嫌疑人供述的漏洞,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当地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 黑龙江省富裕县教育局副局长陈海龙:接到富裕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以后,教育局领导班子特别重视,对全县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对12家不具备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了取缔。 解说:被性侵的不仅仅是未成年女孩。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初,在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某文具店内,发生了多起猥亵男童的案件。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认自己涉嫌犯罪的行为。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徐静超:在审讯的技巧上也对他进行了一个疏导,打破了他的一个心理的防线,同时也有相应的证人,足以能够证实他强制猥亵(男童)。 解说:最终,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对被告人徐某某进行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解说: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过程中,黑龙江、江苏两地检察机关都加强了对性侵案件的办理和指导,制定办理案件的指导意见,展开针对未成年人的“一站式”询问。同时,建立性侵案件案前案中监督,案件精细化审查等多项工作机制,确保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力度和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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