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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进:抓捕遭遇爆炸,英雄壮烈牺牲

2019-12-31 16:26:43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李雅兰 李雅兰  

【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新华社贵阳12月29日电(记者 汪军、施钱贵) “我们做警察的,遇到困难总是想着冲在第一线,王进20年前就是这样牺牲的,一切都好像刚刚才发生。”如今,回忆当初同一个派出所的战友牺牲在抓捕现场,时任派出所副所长的冉启忠心里依旧无比悲痛。

王进,1970年生,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土家族。1990年7月,王进考入贵州省人民警察学校,1992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在贵州省松桃县公安局永安派出所任民警,三级警司。

时间倒回至1999年,这是王进参加工作的第7年。当年8月初,松桃县永安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一名在逃人员正在永安乡一家饭店用餐。接报后,副所长冉启忠立即组织民警和联防队员前往抓捕。

抓捕过程中,在逃人员李某周暴力拒捕逃脱,沿着公路向山坡拼命逃窜。情急之下,追捕民警鸣枪示警。

此时,因病在家休假的王进听到了枪声。凭着多年的职业敏感和工作责任心,他立即冲出家门朝枪响的地方跑去。通过围追堵截,在逃人员李某周被逼至穷途末路。

就在这样的紧急时刻,跑在前面的联防队员正要上前抓捕,王进立马示意:让我上前,你在后面。

就在王进直扑过去抓住在逃人员李某周的一瞬间,丧心病狂的李某周掏出自制的黑色炸药包,并拉开拉火环。炸药包在很短时间内爆炸,李某周当场毙命,王进壮烈牺牲。牺牲时,王进29岁,他的女儿刚满两岁。

自参加公安工作,王进始终牢记并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勤勤恳恳,恪尽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默默奉献。他曾受到嘉奖,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1999年10月,王进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每年有新同事参加工作,我都会把战友王进在工作中那些甘于奉献的事迹讲给他们听,希望后来的年轻人从王进这样的英雄身上感悟精神、学习业务,为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冉启忠说。

《光明日报》( 2019年12月31日 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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