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 正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统筹安排19省对口支援湖北除武汉市外的16个市州及县级市

2020-02-11 11:18:41 胡喆、乐文婉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李雅兰  

新华社武汉2月10日电(记者胡喆、乐文婉)记者10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为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支援湖北省开展新冠肺炎防治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国家卫生健康委举全国之力,集优质资源,建立省际对口支援湖北省除武汉以外地市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机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充分考虑疫情现状、人力资源储备及受援地市医疗资源缺口等情况,在原有外省医疗队支援的基础上,按照原有关系不变、应补尽补的原则,统筹安排19个省份对口支援湖北省除武汉市外的16个市州及县级市,确定以下对口支援关系:重庆市、黑龙江省支援孝感市,山东省、湖南省支援黄冈市,江西省支援随州市,广东省、海南省支援荆州市,辽宁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援襄阳市,江苏省支援黄石市,福建省支援宜昌市,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支援荆门市,山西省支援仙桃、天门、潜江3个县级市,贵州省支援鄂州市,云南省支援咸宁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支援十堰市,天津市支援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河北省支援神农架林区。

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各支援省份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受援地市共同协商,确定支援安排,以解决当地医疗卫生资源缺口为基础,组建由医护、管理、疾控专业人员组成的支援队伍,实地支持与远程医疗服务相结合,多措并举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同时,要兼顾本地区疫情防控需求,共同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努力提高收治率、治愈率,降低感染率、病死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