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 正文

境外入京人员两种特殊情形可居家观察

2020-03-16 20:53:59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责任编辑:李雅兰 李雅兰  

在北京召开的第五十二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从今天(16日)零点开始,北京市实施所有入境进京人员,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观察。有特殊情况的经严格评估可进行居家观察。

特殊情况主要指70周岁以上的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和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于集中隔离观察的,以及有单独住所且住所内没有其他同住人员的。

如何申请评估程序?回京人员在入境前,本人或家人应主动与居住地社区联系,报告是否具备居家观察的条件,申请进行居家观察。社区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人员查证核实以后,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同意居家观察。

如何做好居家观察期间的管理和服务?北京目前已明确以下的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居家观察人员有专人负责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二、居家观察人员,要签订居家观察告知书,居家观察期间,出现拒绝接受医学监测、隐瞒谎报病情和擅自外出立即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观察,费用自理,引起疫情传播或者造成传播风险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居家观察人员需要陪护的,比如老人、儿童,允许一名陪护人照看。陪护人与居家观察人员均不能出家门,在居家期间,均应佩戴口罩,分住不同房间,减少不必要的接触。

四、做好服务保障,积极回应居家观察人员的诉求,为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其居家无忧。(总台央视记者 何畅 危家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