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 正文

新疆多警种联合打击涉野生动物“非接触性”犯罪

2020-03-25 16:51:12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李雅兰 李雅兰  

新华社乌鲁木齐3月25日电(记者于涛)近年来,一些违法犯罪分子通过网络买卖野生动物制品及捕猎工具,实施不见面交易的“非接触性”犯罪。当前,新疆公安部门建立多警种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类违法犯罪活动。

地处新疆塔里木盆地的阿克陶县警方近日破获的一起涉野生动物类犯罪案件,就有着“非接触性”特点。经查,当地居民艾某先后4次在网上购买猎捕粘网和其他捕猎工具,提供给他人猎捕珍贵野生动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局介绍,近年来,类似上述案件中的“非接触性”犯罪活动逐步增多。对此,新疆森林公安不断加强与技侦、网侦等警种的协调沟通。今年以来,先后查处、破获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1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员78人,收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408只(件),收缴作案工具464件(套)。这些案件包括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非法狩猎案,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等。

另外,新疆公安部门不断建立健全共同打击涉野生动物类违法犯罪的协作机制。当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场公安和森林公安共建“防线”,加强货运环节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识别工作,联手切断机场货运犯罪渠道。乌鲁木齐海关缉私局也与森林公安局建立了涉野生动物类案件的同步侦查、联合办案工作机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局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发挥各警种、各部门优势,共同发力,对涉野生动物类违法犯罪活动实施全链条打击,更好维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保护好新疆生物资源多样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