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后年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
2020-04-23 10:03:2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李雅兰 李雅兰 |
本报北京4月22日电 (记者吴秋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根据公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此外,对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 人民日报 》( 2020年04月23日 01 版) |
相关阅读:
- [04-23] 新罗小池山美村:“党建+乡村治理”,打造内外兼修美丽乡村
- [04-23] 山地车摩托车, 这位骑友爱骑“双料”
- [04-23] 【地评线】江右时评:用务实良药根治形式主义顽疾
- [04-23] 【毫不放松防反弹】武汉:治理环境筑牢公共卫生防线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