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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发展农业农村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访谈

2020-11-19 14:59:30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尤洋鑫

优先发展农业农村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访谈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业稳则天下安。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没有乡村的振兴,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始终把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国之大者”装在心中、扛在肩上、落到实处。我们要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每一寸耕地都成为丰收的沃土,让每一片田野都充满着希望。

如何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

光明日报记者 李慧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新在哪?如何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此,记者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

发挥工业和城市辐射作用,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记者:当前,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具有怎样的时代和历史背景,具有哪些重要意义?

叶兴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具有全局和战略意义的重大任务。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而言,农业是基础产业,实现国家现代化必须实现农业现代化;对我国这样一个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依然突出的发展中大国而言,实现国家现代化必须实现农村现代化。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尽管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相比城市依然明显滞后;受工业化城镇化虹吸效应影响,未来农业农村将继续承受资源要素流失的巨大压力。

面对这种情况,“十四五”时期乃至未来更长时期内,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就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真正做到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不仅需要依靠农业自身的发展进步、充分激发农民的主体作用,而且迫切需要发挥工业和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必须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推进城乡双向开放,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记者: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对于畅通国内大循环具有怎样的作用?

叶兴庆:畅通国内大循环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抉择,应站在这一新的历史方位观察和思考乡村发展问题。改革开放40多年来,尽管城乡二元结构在逐步消除、城乡二元体制被逐步打破,但是,城乡发展差距大、要素双向流动不畅的问题依然突出。推进城乡双向开放,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居民消费率,促进经济实际增长率向潜在增长率靠拢,因此,应成为畅通国内大循环的主攻方向之一。推进城乡双向开放,有利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有利于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理想,满足部分市民对“乡村让心灵更向往”的渴望。

应打通农民进城的通道,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消除城市吸纳外来人口的体制障碍: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落户限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重建地方税体系,形成“人多税多、税多公共服务好、公共服务好人多”的良性循环;从注重研究农民工市民化成本,转向注重研究农民工市民化的综合收益,为转变城市政府发展理念提供理论支撑。

应打通市民下乡的通道,在扩大农村集体产权结构开放性方面迈出更大步伐:以稳定经营主体预期、促进可持续规模经营为目标,进一步扩大承包地产权结构的开放性;以优化人口结构、保障外来人口自住需求为目标,有序扩大农村宅基地产权结构的开放性,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以提高配置效率、发展乡村产业为目标,进一步扩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产权结构开放性。

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记者:如何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叶兴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必须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支持有利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尤其是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既要坚持目标导向、与国家现代化任务对标对表部署农业农村工作,也要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要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要把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作为农村现代化的根本目的,从各地发展阶段和农民意愿出发,分步实施具有牵引作用、标志意义的乡村建设行动,着力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全面深化改革,让农村焕发新的活力

——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教授刘守英

光明日报记者 俞海萍

“十三五”时期,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十四五”时期,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现代化不现代化,关键看农民和农村是否现代化。”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教授刘守英认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的城乡关系将延续“十三五”时期的革命性跃迁态势,作为劳动力迁移主力军的80后及90后的离土、出村、不回村、不返农,农民与土地的黏度发生变化,乡村的人地关系松解、农地权利重塑、农业经营制度变革、农业发展方式转型、城乡关系改变,呈现出一个与“乡土中国”不同的“城乡中国”的成型。

刘守英表示,在新城乡中国格局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就要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如何改?刘守英认为,具体而言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我国土地大规模扩张的城市化阶段已过,具备了按照公共利益、市场价补偿、程序公开透明原则改革征地制度的条件,应“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保障城市化进程中农民的土地权益。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从事非农建设,享有出租、转让、抵押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利。允许城中村农民集体利用集体土地直接提供租赁房,解决进城农民在城市的体面落脚和居住问题。按照城乡融合的空间形态,在用地类型、标准、规划编制等方面保证多功能、新产业、新业态、新形态在乡村落地。

二是深化农地制度和经营方式改革,促进农业现代化。我国农业正处于历史转型期,农业发展方式已经向提高劳动生产率转变,农业的内涵、功能、要素组合、业态等呈现势不可挡的变化,农地制度和经营制度变迁决定农业转型的成败。必须“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利。实施农地三权分置,明确集体所有权、确保农民承包权、依法对经营权设权赋权。“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创新集体资源资产的集体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保障集体成员按份共有集体资源资产经营收益。“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农业经营适度规模化、服务规模化,区域种植规模化、市场化实现农业规模报酬。

三是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乡村现代化。城乡中国阶段,乡村的分化还会加剧,部分乡村的活化和部分乡村的衰败并存。乡村振兴的公共政策是如何让有条件复兴的乡村能活得更好,让一些衰败的乡村相对体面,宅基地制度改革对两类村庄的变迁均非常重要。应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改革宅基地的无偿分配制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有偿获得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赋予农民宅基地财产权,农民宅基地可以有偿退出,可出让、转让、交易,从事乡村相关产业。实行宅基地权利与集体建设用地权利的同权,在实行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的同时,推进农村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的同地同权。改革村庄和宅基地治理体制,将村庄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范围,在村庄规划中,控制和锁定村庄宅基地总量,对宅基地管理实行总量和规划管制。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访山东社会科学院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研究员周其森

光明日报记者 姚亚奇

“当前,国内发展面临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农民由于外出务工受阻,贫困务工家庭工资性收入减少。同时,由于农产品市场不稳定,农产品销售和扶贫产业经营遭遇困境,影响产业扶贫增收。疫情引发的一系列不良影响,导致了扶贫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配套项目的不确定性。”山东社会科学院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研究员周其森表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为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后,我国进一步深化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明方向。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符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周其森指出,“十三五”到“十四五”,是我国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交汇点,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发展主题。要实现这一目标,不但要求尽快消除贫困,还要逐步实现乡村振兴,实现乡村之间、城乡之间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周其森说,回顾“十三五”,我国在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方面取得了可喜成就。从2012年年底到2019年年底,全国贫困县从832个减少为52个。到2020年年末,我国将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县全部摘帽,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显著提高,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由2015年的3416元增加到2019年的9808元,年均增幅30.2%。贫困群众“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总体解决。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年底的10.2%降至2019年年底的0.6%。

“中央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以来,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突破60%。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9年突破1.6万元,提前一年实现翻番目标,增速连续10年高于城镇居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乡村振兴‘三步走’战略迈出坚实的第一步。”周其森说。

然而,在当前形势下,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还存在着一些困难亟待解决。周其森指出,在国内国际复杂环境的双重影响下,有的脱贫地区存在产业基础比较薄弱,巩固脱贫成果的财政支撑和社会性保障困难增大,从摆脱贫困到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周其森表示,要消除我国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就要构建新型的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构建科学完备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破除一切阻碍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促进城乡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此外,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换代,推动乡村公共服务普惠均衡,培育高素质的新型农民。要深化农村改革,以改革破除乡村发展难题和堵点,以改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实现二者有效衔接。

“只有凝聚全社会共识,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让乡村振兴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才能真正做到‘扶上马、送一程’,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周其森说。

粮食安全一刻也不能放松

——访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龙文军

光明日报记者 李慧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手中有粮,心里不慌。近年来,我国粮食连年丰收,不仅为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打下坚实基础,而且为全球粮食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龙文军指出,“十四五”时期,要把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摆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三农”工作的首位,继续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施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同时,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质量兴农战略,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龙文军分析指出,“十四五”时期,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仍然面临多重挑战。虽然我国粮食连年丰收,但粮食安全基础仍不稳固,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随着人口增加、城镇化推进、食品消费升级,粮食需求相当长时间内仍将保持刚性增长,粮食生产供给又面临耕地和水资源硬约束、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出、国外进口不确定性增加等挑战,未来粮食供需还将长期处于紧平衡。要落实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扎实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持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供给保障能力,坚守“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战略底线,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为此,“十四五”时期,要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牢固树立粮食安全的底线思维,把影响粮食安全的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相关的风险思考得更深入一些,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个性化消费需求,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顺利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要严保耕地。要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落实地块规整、渠系配套、地力提高、能灌能排、“以电代油”、机耕有路、防护有网等建设内容。二要强化科技支撑。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强技术筛选和集成,支持农机装备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支持智慧农业技术,提高粮食生产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三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立足水土资源实际,完善农业生产力布局,促进水土资源高效节约利用。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加快实施化学农药减量替代计划,强化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使用管理,提高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水平。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全面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四是优化供给。要以满足居民粮食消费升级为导向,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五要节约粮食。要在全社会组织开展“节约粮食、拒绝浪费”的行动,加强立法,强化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光明日报》( 2020年11月19日 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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