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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选取标准是什么?生态环境部回应

2022-07-06 18:26:59 作者:张佳兴 来源:光明网  责任编辑:尤洋鑫   我来说两句

光明网讯(记者 张佳兴)7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展成效召开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就环保督察典型案例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翟青表示,公开典型案例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聚焦突出问题、压实环保责任的重要举措。针对公众关注的案例是怎么选的,大体上有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污染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包括向江河湖海恶意排污、包括一些大量工业废物违法违规倾倒在河道、包括一些黑臭水体、严重的黑臭水体、大量的黑臭水体,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二是涉及生态破坏严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包括在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违规围海填海、违规围湖占湖、违规毁林建房、违规进行野蛮的矿山开采等问题。三是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的问题。

据悉,对已公开的262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发现,涉及环境污染的、包括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问题的占到48.5%,接近一半。涉及生态破坏的、影响到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占33.2%。涉及到弄虚作假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占18.3%。

翟青介绍,从工作方法上着重把握几个方面。一是创新方式,更加突出案例的直观形象。在案例制作过程中,要求采取“文字+图片+视频”三合一,既要有文字表述,说清楚,也要有照片,要把现场拍下来,更重要的是还要加一个小视频,使得每一个案例有图、有影、有真相。二是作为案例,还是要确保客观真实。客观真实是典型案例的生命线和底线所在,每个案例从调查、撰写、定稿都是要经过层层审核的。三是充分发挥媒体和记者的重要作用。邀请了有关媒体记者进行深度报道,记者与督察人员一起深入到一线,一起调查研究,一起分析研判,撰写了大量有深度、有力度的报道,大大提升了典型案例的传播力、影响力。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推动了问题整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网友纷纷留言点赞。

“案例不仅仅是做得不好的,对一些做得好的,我们也是要有一些案例,通过这种方式充分发挥激励先进、交流工作、引领带动的作用。”翟青表示,近期,正在对督察整改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对整改力度大、成效突出、人民群众认可的,将形成一些正面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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