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指引广大党员干部严明纪律担当作为
2024-08-31 19:19:47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
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 题: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指引广大党员干部严明纪律担当作为 新华社记者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的成效,对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提出明确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全党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指明方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党纪学习教育期间,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党员、干部多次走进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在全新展陈的“永远的旗帜”党章学习流动教室,感悟党纪严明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彭浦新村街道党工委书记任伟表示:“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我们对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将把遵规守纪牢牢刻印在心里、内化为言行准则,真抓实学、学有质量、学出成效。” 青青柏坡岭,潺潺滹沱河。在革命圣地西柏坡,参观学习者络绎不绝。 “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党的规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动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就在西柏坡著名的九月会议旧址,习近平总书记曾着重强调“立规矩”的重要意义。在此次的重要指示中,总书记强调,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抓常抓长,就是要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行动自觉。”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镇党委书记封川表示,要善始善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任务落实,全力抓好收尾工作,加强对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的纪律培训力度,做到理论学习勤而不辍、严于律己时刻不松、为民服务恪尽职守。 领学自学、集中研讨、交流发言……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员、干部以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推动党的纪律入脑入心。 “我们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要求,创新方式方法,督促党员、干部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把纪律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把纪律教育融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发挥好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宋伟说。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要充分发挥纪律建设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保障作用。 “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一个社区要搞好,一定要有非常强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组织’,我们要通过进一步严明纪律,把党组织建设好、建设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亭巷社区党委书记刘翠青表示,如今,社区已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围绕实际工作,定期集中开展纪律教育,定期由社区书记、小区党支部书记讲一堂党课,着力把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不久前,浙江省桐庐县纪委监委紧扣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程建设及小额资金管理等基层监督重点,为纪检监察干部组织专业授课,剖析廉洁风险点,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长期客观存在、极易反弹变异,必须系统施治、协同发力,方能久久为功。”桐庐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何小华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继续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指明了方向。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守职责定位,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动摇,以最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8月26日,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区委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激发文旅融合新动能,为冰城旅游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我们要总结运用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纪律建设的成功经验,把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同加强文旅行业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坚持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党员、干部队伍,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新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人肖磊表示,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努力调动基层干部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更多干部争当改革促进派、实干家。 千里之外,八桂大地。广西来宾合山市岭南镇正在全力推进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坚持责权一致、责能一致,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 “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力戒形式主义,不断为基层减负、赋能,让基层‘这匹马’轻装上阵。”岭南镇党委书记兰秀鸾说,要坚持以高质量纪律建设推动党的建设上水平,更好引导推动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积极作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