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可喜进程,闽台文化交流呈现全方位、宽领域发展的良好态势。一是媒体合作更加紧密。联合摄制《福建行·两岸情》、《闽台三十年》、《海峡东岸行·直播台湾》等大型电视纪实片及合办《萍水相逢》、《梨园百花春》等电视栏目,广受两地民众欢迎。福建日报、东南卫视实现赴台驻点采访。二是民间交流日趋频繁。举办“两马同春闹元宵”、两岸七夕牵手会、妈祖文化旅游节、开漳圣王文化节等活动,迎来大批台胞来闽寻根谒祖、探亲旅游。福建文化艺术交流团赴台参加“郑成功文化节”、莆田湄洲举办“天下妈祖回娘家”大型文化交流活动等,在两地产生强烈共鸣。三是品牌带动凸显实效。入岛举办“妈祖之光”大型电视综艺晚会、全球闽南语歌曲大赛总决赛暨跨年迎新晚会及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金门书展等,互动热络,影响扩大。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取得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接待台湾观众突破15万人次。四是教科体卫交流活跃。举办两岸大学校长论坛、两岸中学生演讲比赛等,开展闽台职业院校校际交流,部分本科高校扩大对台单独招生,在闽高校就读台生逾800人。开展闽台科技项目合作,组建海峡西岸科技协作联盟。医学界、体育界交流互访日趋频繁。
当前,闽台文化交流拓展的空间广阔。我省要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以举办海峡论坛为契机,巩固成果,开拓创新,推动闽台文化交流持续拓展。
持续拓展闽台文化交流,应注重宏观把握。要坚定贯彻对台方针,着力谋时而动。就是坚定贯彻中央和省委对台方针政策,抓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央支持海西建设的历史机遇,因势利导,顺势而为,不断增强闽台文化交流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持续展示独特作为,着力先行先试。就是发挥“五缘”优势,深耕地域文化,为增进两岸同胞的心灵沟通和共同福祉,放手在文化与亲情的融合上下功夫,大胆在传承共同的民间信仰和宗亲情谊上求深入,以创新精神和务实态度推进先行实践。要着眼长远发展,着力建章立制。就是建立上级涉台工作部门沟通机制,悉心发展与台湾各界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强省市县三级合作,努力构建各方联动、相互协作的工作格局,实现闽台文化交流制度化。
持续拓展闽台文化交流,应注重求实增效。
一要进一步开拓交流领域。以我省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为依托,推进各领域闽台文化交流工作。在新闻领域,邀请更多台湾媒体来闽采访重大经贸文化活动和两岸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化媒介运营、节目互换、广告制作等方面合作。在文艺领域,加深区域特色文化、地方戏剧、民间艺术等方面交流,延伸至剧本创作、影视拍摄、学术研讨、文艺评论、艺术教育等方面合作。在文化产业领域,利用经贸文化展会,扩大双向文化交易,推进图书发行、版权贸易、文化创意、影视动漫等新兴文化产业对接。在科技领域,着眼两岸相关产业互补,建立科技合作示范基地,合办科技论坛与研发实体,轮流主办技术人才培训班。在教育领域,深入实施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程,组建海峡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推动学者互访、教育机构互利合作、教育资源共享。在卫生领域,促进公共卫生、医疗科研攻关、人才技术设备等方面深度合作,引导双向投资医疗卫生事业。在体育领域,推进运动员培训、项目竞赛、理论研究、体育普及、产业发展等方面合作,共同提升竞技水平和群众文体生活水准。
二要进一步丰富交流内涵。深入挖掘闽台文化渊源关系,不断充实文化交流内涵。针对民间习俗相近的特点,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和闽台共有的民俗节庆,持续组织两岸民间艺术节、两岸七夕牵手会、两岸中秋博饼等联谊活动,促进中华传统文化的继承与传播。针对民间信仰相同的特点,积极组织闽台两地世代称颂的妈祖、保生大帝、临水娘娘和关帝等民间信奉人物的祭祀纪念活动。保护祖祠、祖墓,建好族谱馆、方志馆、名人馆,有序发展宗亲文化、祖地文化、祖祠文化,开展宗教交流活动,加深两地民众对“根、祖、脉”的共同体认。针对文化遗产相承的特点,相互观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建设,激励两地同胞共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促进对闽台文化遗产及相关自然、文化、生态环境的动态性保护。
三要进一步扩大交流覆盖。扩大所覆盖的区域、层次和人群,使闽台文化交流的结构布局更加均衡优化。主动发展与台湾民间组织的联系,创新运作模式,联办文化活动。适应台湾社会各阶层的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组织满足各界人士需求的文化项目和活动入岛交流。鼓励各文化类专业协会约聘岛内享有盛誉的同业人士为特邀成员或顾问。推动入岛文化交流向北、中、南部全面拓展。针对台湾乡村文化活动的特点规律,运用我省群众文化活动经验,促进两地基层文化机构往来,实现闽台文化交流由县、市向乡村拓展。
四要进一步打造交流品牌。有重点地做好文化交流项目的优选、培育和扶持工作,在多方面形成一批影响大、可持续、见长效的交流品牌。新闻宣传方面,持续发挥海峡卫视、东南卫视、厦门卫视的主干作用,巩固发展《海峡新干线》、《东岸·西岸》、《闽南走透透》等品牌栏目。办好福建日报《台湾印象》专栏,开展驻点采访系列报道,反映现代闽台情缘。特色活动方面,做大做强海峡论坛、“妈祖之光”、全球闽南语歌曲大赛等活动,持续办好妈祖文化旅游节、闽台对渡文化节、开漳圣王文化节以及“两马同春闹元宵”、“两岸同唱一首歌”、“魅力福建·海西风采”图片展等活动。产业合作方面,持续办好海峡两岸文博会和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争取文化交流入岛良好效益。交流阵地方面,发挥中国闽台缘博物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引领作用,建立一批闽台文化交流合作基地。文化传播方面,共同创作一批反映闽台特殊关系的影视作品,开发弘扬闽南文化、客家文化、船政文化、妈祖文化、朱子文化的出口产品,市场运作,扩大营销。
五要进一步发展交流伙伴。与不同层级的台湾文化机构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促进闽台文化交流广泛深入进行。以适当方式与台大陆事务、新闻事务主管部门及县市行政当局建立联系渠道。加强与台湾各媒体友好往来,探索建立闽台媒体交流合作常设办事机构。密切与岛内宫庙堂会、宗亲会、同乡会、文化社团的联系,开展各具特色的文化交流活动。鼓励科研单位、文化部门、文艺团体及文史馆、博物馆等与台湾同业机构联谊,建立“友好”、“兄弟”、“姐妹”关系。遵循一个中国原则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建立互信、搁置争议、求同存异、共创双赢”主张,与岛内各党派及政要善意接触,实现文化合作伙伴由“民”到“官”。
六要进一步完善交流机制。发展与台湾文化界的长久合作,有来有往、常年互动。用好中央赋予我省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简化赴台文化交流手续、优化文化产业合作环境。鼓励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加大对闽台文化交流的投入,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和重大活动提供人力、财力、物力支持。健全市场机制,开辟多元投入渠道,将适合市场运作的文化交流项目推向市场。加强与岛内各界人士、合作伙伴的信息交流,适时征询他们对改进文化交流的意见。推进两地媒体订立合作契约,形成宣传报道常态互动,使闽台文化交流始终保持良好舆论氛围。
2009年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关键之年。做好新形势下闽台文化交流工作,要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善谋实干。要以拓展闽台文化交流的新业绩,为海西两个先行区又好又快发展,为维护和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出新贡献。 (作者为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责编: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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