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周艾连)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0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2010年全省水、大气和生态环境质量等情况。会上,省环保厅相关领导回答了记者提问。以下为答问实录。
记者:今年我省污染减排目标任务是什么?主要采取的措施有哪些,介绍下详细情况?
省环保厅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魏东:十二五减排指标在十一五原有两个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大气的氮氧化物、水污染的氨氮,2011年的四个指标的目标已明确,就是比2010年减少了1%。
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结构减排,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来淘汰落后的产业,推进重点排污企业的整合和提升。二、工程减排:1、工业污染源,加强工业园区的污染整治,对工业废水进行深入的治理,提高工业企业水的回用率,废水尽量的少外排,以及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2、生活污染源,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加快农村乡镇污水的处理,因地制宜的加快一些镇区的污水处理。3、农业污染源,严格控制畜禽和江河湖泊的水产养殖,全面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和江河水产养殖污染,引导科学的种植。4、机动车污染,机动车的尾气排放是十二五减排的重点,坚决淘汰老旧的机动车。三、监管减排,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减排设施按期建成,确保污染迅速愈合,排放达标。四、政策减排:1、严格新扩建项目总量的指标调平。2、实行未完成减排的限批政策。3、脱硫电价政策。4、脱硝电价政策。5、完善城镇污水处理。6、钢铁的脱硫政策,实行差别电价。7、加快锅炉的工业废水的处理。8、环保一票否决。五、责任减排:1、强化政府的主要责任。2、强化企业的减排的主体责任。3、强化部门的一岗双责的责任。
记者:现在紫金矿业的处罚情况执行怎样了?采取怎样的措施预防严重污染?
省环保厅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魏东:去年7月3日发生的紫金矿业所属紫金山金铜矿污染事件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龙岩市新罗区法院和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做出了裁定,已经认定紫金矿业所属紫金山金铜矿为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直接进入了司法程序。司法机关在裁决的过程中也责令了紫金矿业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和治理环境。目前,紫金矿业还处于停产、整改状态,生态的修复还在继续的进行中。
关于紫金矿业污染事故的如何采取措施防犯再次的发生,这类污染事件在我省已经发生了好几起,企业如果不重视环境的效益,只注重经济效益,紫金事故还是会再发生的,所以从环保部门来说,通过紫金矿业这个事件要吸取教训,严格加强监管,严格加强督察,对于一些涉铅行业要坚决采取挂牌督办的措施,希望得到媒体朋友的支持,一起来把他们曝光在众目睽睽之下,让一些企业能够得到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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