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记者采访海峡论坛有关事项的通知

www.fjsen.com 2012-05-21 09:3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第四届海峡论坛将于6月16日至22日在福建省举行,现将记者采访海峡论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记者采访海峡论坛,必须持本人所在媒体的单位介绍信、记者证向组委会新闻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及职务、户口所在地详址、现居住地详址等信息和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一寸正面免冠彩照、大小为50-150K,压缩品质8K以上)。新闻中心受理审核后发给采访证。新闻中心受理电话:0592-5110356,传真:0592-5072291,电子邮箱:cqm885@126.com,联系人:陈倩美。新闻中心受理记者报名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6日。

2、海峡论坛新闻中心核发的证件分记者证和直播证两种,记者证除特别规定需要加贴或者需要请柬同时使用才能进入的重要活动场所外,均可进入论坛活动场地进行采访。直播证只供承担直播任务的媒体记者在直播场次使用。

3、记者采访海峡论坛在各设区市举办的子活动,请直接向各有关设区市海峡论坛新闻分中心申请(各分中心电话:福州0591-83313529、漳州0596-2034100、泉州0595-22186240、三明0598-8227261、莆田0594-2382011、南平0599-8853670、龙岩0597-3299035、宁德0593-2836193)。

4、除特邀记者外,申请采访海峡论坛活动的记者需自行解决交通和食宿问题。

海峡论坛组委会新闻中心

2012年5月20日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