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9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1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以下是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实录。
记者:如何加强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先丛: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历史文化的积淀,不仅在人类历史文明的发展进程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来说,意义更加重大。中央确定福建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这为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带来新机遇。福建省拥有丰富而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泉州为例,泉州拥有4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31项国家级、76项省级、134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泉州市法院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也拥有丰富的审判经验。为加强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今年省法院拟向最高法院申请在泉州市设立中国法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泉州)调研基地,以此进一步探索和总结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
记者:近几年省知识产权局在全省各类园区组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为企业提供服务,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福建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福建省科技厅副厅长林伯德:从2013年开始,省知识产权局先后在全省批准设立了103家“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这些工作站主要落脚在企业相对集中的各类科技和产业园区,由知识产权维权人员和专利代理机构人员近距离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企业专利申请、专利信息检索、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分析与预警、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专利布局及专利制度制定等服务。据统计3年来,工作站共为服务园区内企业举办各类培训班379场,参加人数累计13856人次,协助企业申请专利10717件,有效提升了我省企业人员知识产权意识及管理水平。今年,我局将通过考评,遴选出一批好的工作站,并给予经费支持。
记者:据了解,近年来我省每年都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请问2015年我省“剑网”行动开展的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绩,今年又将在哪些领域进行重点治理?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蒋达德: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网络侵权盗版现象日益突出。根据全国统一部署,我省已连续多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网络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案件,不断规范网络版权使用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网络版权秩序,优化网络版权生态。
2015年6月至11月,我省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5”专项行动,以查处大案要案为重点,突出整治非法传播音乐、影视、新闻、游戏、文学、软件等作品的侵权盗版网站和智能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严厉查处利用相关网络平台进行侵权盗版的行为。主要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网络主动监管。将全省124家网站纳入主动监管范围,不断进行巡查,并深入有关网站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引导其增强版权意识,规范版权行为。同时,组织59家重点互联网出版、发行、音视频、网络云存储企业开展版权自查自纠工作,下架未授权作品2万多件。二是着力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在专项行动中,全省共查处各类网络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案件29起,其中“晋江谭某侵犯著作权案”被国家版权局与公安部列为联合挂牌重点督办案件,“大众小说网侵犯著作权案”和“福州‘1.27’销售盗版音像制品案”被列为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案件,同时,关闭侵权网站11家,6家涉案网站删除侵权链接157条,处理涉案服务器26台,有效遏制了网络侵权盗版的高发态势。
今年,我省将根据全国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剑网2016”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网络(手机)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的版权监测监管,同时把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销售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方式纳入监管范围,加大执法力度,深入查处一批网络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净化网络版权环境。
记者: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工商局出台了《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推进地理标志商标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工商标[2016]66号),请简单介绍该若干措施出台的主要意义及部分具体措施。
福建省工商局副局长许瑞察:该若干措施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发挥我省地理标志商标作用,促进特色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商标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服务我省生态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主要在梳理特色资源、规范使用管理、加大保护力度和树立典型示范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例如:“十三五”期间,对新被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所需资金从省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驰名商标专项经费中统筹解决。再如:省工商局每年要对监督管理到位、商标使用规范、产品质量稳定、品牌知名度高的地理标志商标开展推广示范活动。在“十三五”期间,对被列入推广示范名单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同级政府可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
记者: 2014年9月省版权局发布了《福建省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申报评定办法》。能否介绍一下我省版权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蒋达德:为充分发挥版权示范作用,促进版权保护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2014年9月我省颁布实施了《福建省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申报评定办法》,组织各地版权行政部门动员引导版权相关单位按照条件要求,开展版权示范创建工作。截止2015年9月,全省共有23家企业申报版权示范单位,1家单位申报版权示范园区。在省市县三级版权行政部门逐级考核的基础上,2015年12月我局决定授予福建神画时代数码动画有限公司,厦门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顺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三福古典家具有限公司,福建鑫天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首批“福建省版权示范单位”称号,授予福建德化陶瓷产业园区“福建省版权示范园区”称号。这些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都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健全的版权保护制度,守法诚信经营,不生产、不传播、不使用侵权制品,无恶意侵权盗版行为,员工具备较强的版权保护意识,在作品的创作、传播、使用方面具有示范效应,在全省具有推广价值。
今年我们将继续开展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创建工作,并对省级版权示范单位中符合国家示范条件要求的,推荐其参评全国版权示范相关称号,充分发挥版权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版权产业发展,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
记者:2015年,我省企业在积极运用商标创新企业发展模式,整合企业技术、营销、管理等优势,有效实施商标战略方面是否有典型事例?
福建省工商局副局长许瑞察:2015年,我省各级工商部门继续深入推进实施商标战略,着力提高我省企业在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提升企业培育自主商标、争创知名品牌的意识,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作用。我省企业在积极运用商标创新企业发展模式,整合企业技术、营销、管理等优势,有效实施商标战略方面的典型事例不乏少数。例如:2015年,经省工商局推荐的三六一度(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在工商总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开展的第二届“中国商标金奖”评选活动中荣获“中国商标金奖—商标创新奖”,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记者:开展企业专利导航对企业发展有什么意义,我省这方面的工作是怎么安排的?
福建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福建省科技厅副厅长林伯德:企业专利导航,是根据企业发展需求,通过开展专利信息深度分析,形成专利分析报告,宏观上为企业发展方向、定位和路径提供指引,微观上为企业技术研发、专利布局、专利运营、风险规避等活动提供策略参考。
去年,省知识产权局印发了《2015年福建省企业专利导航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福耀集团成为我省首家开展专利导航试点的企业,通过委托有专利分析经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福耀在海外建厂的核心技术进行专利分析,了解可能遇到的专利侵权风险,为规避企业专利纠纷,开展专利布局提供重要参考,取得很好效果,深受企业欢迎。今年,我局将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支持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工作,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根据《福建省专利导航试点工作暂行管理办法》,每家试点企业将获得20万元之内的省财政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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