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新修订的定价目录,在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方面有何变化? 省物价局综合与法规处处长潘国洪:为贯彻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推进景区门票价格改革的精神,新修订定价目录对景区门票价格进行了重大改革,进一步下放了景区门票价格的管理权限。 原定价目录规定:省价格部门负责制定国务院审定公布的国家级景区(厦门鼓浪屿—万石山景区门票价格由厦门市政府制定)门票价格及景区内配套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辖区内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定公布的国家级景区和省审定公布的省级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配套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辖区内除省和设区市管理外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配套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新修订的定价目录规定:省价格部门负责制定5A级景区(厦门鼓浪屿—万石山景区门票价格由厦门市政府制定)门票价格及景区内配套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制定辖区内4A和3A级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配套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辖区内2A(含2A)级以下景区门票及景区内配套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 新定价目录执行后,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定价管理的景区由原来的39家减少为8家,也就是说下放31家景区给市、县人民政府管理,将进一步加强基层价格主管部门对景区门票价格的管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也有利于对景区门票价格实施更为科学、合理的动态监管。 记者:此次修订定价目录,国家对赋予我省价格管理权限有什么特殊的规定? 省物价局综合与法规处处长潘国洪: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15版定价目录中,赋予了我省价格主管部门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定价目录范围内的价格管理权限授权中国(福建)自贸区具体管理部门行使的特殊价格管理权限,这项规定特别具有福建特色,也是国家批准设立自贸区的4个省市中,在修订地方定价目录方面唯一取得这项特殊政策的省份,国家发改委审定批复的上海、天津、广东三个省市的定价目录中,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此次新修订的定价目录,为支持我省发挥改革开放实验田的作用,国家发改委进一步赋予我省更为特殊的价格管理权限:一是特别增加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实行政府制定价格管理的项目调整为市场调节价的项目,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后退出本目录”的内容。该项政策对推进我省价格机制改革进程,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和灵活性,实行政府定价动态管理具有积极意义。二是为解决部分地理位置相对独立,远离所属市区的区人民政府定价管理问题,特别增加“授权个别地理位置相对独立、远离所属市区的区人民政府,按照县(市)人民政府的价格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具体名单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另行公布”的内容,这对我省部分由县改区的地方,如龙岩市永定区、南平市建阳区、福州市长乐区等地的价格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是在这一轮全国定价目录修订中,国家发改委唯一赋予我省特殊的价格管理政策。 记者:新出台的定价目录大幅取消政府定价项目,对于这些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如何加强监管? 省物价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李跃年:新出台的定价目录放开了一批已形成市场竞争格局、可以通过市场来调节价格的商品或服务价格。随着政府定价项目的进一步减少,我省政府定价管理的比重已经不足3%,价格市场化的比重超过97%。但取消政府定价并不意味对这些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异常波动放任不管,而是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建立健全预警防范机制。通过执法检查、投诉举报、社会监督等多渠道采集汇总管理相对人基本信息,建设经营者信息数据库;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了解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市场动态,及时了解市场运行变化情况,及时掌握民生价费热点问题和突出矛盾。二是实施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制度。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公告等形式,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增强自我约束力。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价格改革重点、民生热点、社会关注的价格问题,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同时,加大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不断拓宽价格垄断案件信息源渠道,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对涉嫌价格垄断行为组织开展反垄断调查。四是强化社会监督。依托全国四级联网的12358价格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受理、查办各类价格举报件、投诉件和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件,除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之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
相关阅读:
- [ 11-30]北京拟出新规:停车费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
- [ 11-26]180万条股民信息被贩卖牵出金融公司“内鬼”
- [ 11-16]连锁品牌定价低产品多 福州便利店面临大洗牌
- [ 10-15]中央下放80多项政府定价,价格改革助企业减负超4200亿
- [ 10-09]完善政府定价机制实现精准定价职能
- [ 09-19]闽出台20项价格政策 民生领域政府定价范围再"瘦身"
- [ 07-21]中国天然气市场化定价改革再进一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