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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村民索“辛苦费” 该如何维护权益

2019-11-06 16:59:29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仁青卓玛   我来说两句

林先生:2017年,我通过招投标获得隔壁村的林场。在经营过程中,有几个村民时常以堵路的方式索要“辛苦费”。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解答】

杨伟光(三明市梅列区法院民庭法官):林先生,您好!隔壁村村民实施堵路,索要“辛苦费”,是敲诈勒索的行为,因经常实施已属涉恶的违法行为,如索费数额较大则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您可以搜集证据,向所在地的扫黑办举报线索。

(福建法治报记者 黄丽青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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