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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你,应该知道的法律知识

2019-11-22 15:38:11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仁青卓玛   我来说两句

案例:

在很多人眼里,《少年的你》也是一部普法电影,它让我们意识到校园霸凌的存在和严重程度,以及学校、家庭、社会、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缺失。少年的他们,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携手呵护。

那么,我们省内有哪些案件值得大家了解警醒的呢?

女学生遭三男生殴打

殴打者被行拘并罚款

据媒体报道,今年3月18日,莆田市公安局北岸分局发布“关于网传莆田沿海某学校一学生被殴打视频事件的情况通报”。通报显示,3月16日晚,北岸公安分局经甄别发现网传的在校学生殴打同学的视频疑似发生在辖区某学校,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连夜组织警力开展调查。

经调查了解发现,该视频情况系发生在辖区某中学校内。具体情况为:该校在校生柯某(女,未成年人)与该校在校生田某(女,未成年人)于2018年发生过纠纷。2019年3月15日12时许,柯某联系曾某杰(非在校生,曾在该校就读)教训田某。之后,曾某杰因人在外地,就叫该校在校生曾某龙、章某、林某等3名人员(均为未成年人)在校内对田某进行殴打。

3月22日,莆田北岸警方公布案件处理情况,三男生中有二人不满14周岁不予处罚,一人被罚款500元;另外两名校外人员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1000元。

无事生非殴打中学生

构成寻衅滋事罪获刑

日前,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校园暴力案件,巫某因殴打中学生陈某、张某,犯寻衅滋事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4月8日晚,社会无业青年巫某以处理4月7日晚永定区某中学学生赖某、游某与同校陈某的矛盾为由,将该中学学生赖某、陈某、张某等人约至永定区大溪乡镇江楼门前的夜宵摊喝酒吃夜宵。其间,巫某酒后无故用堆放在旁边的木板殴打张某的头部、背部、右手等处,陈某上前劝阻时也被巫某用木板殴打左手等处,造成张某、陈某二人受伤。

两名学生深夜回校后未向老师报告被校外青年殴打的情况,但值班老师发现二人头破血流,鼻青脸肿,一再询问下,二人才说出实情。次日,龙岩市公安局大溪派出所接该中学老师报警。

经鉴定,张某、陈某二人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案发后,巫某委托其亲属分别赔偿了俩被害人的受伤损失。

经审理,法院认为,巫某逞强耍横、无事生非,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案发后,巫某已赔偿二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的谅解。由于巫某针对在校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具有较大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综合法律效果等多角度、因素出发,为严厉打击校园霸凌,遂对被告人判处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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