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建立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
2020-04-15 07:15:56 来源: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日前,记者从泉州市交警支队获悉,泉州市各地已建立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市民举报的线索一经核实采用,将予以奖励。 据介绍,此次有奖举报的线索包括两方面,第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线索:酒驾、毒驾;假牌假证;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面包车“三超一疲劳”;危化品运输车、渣土车、水泥罐车等重中型货车严重超载、超速等。第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危险及事故多发路段隐患;道路交通设施隐患;占道施工隐患;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隐患;学生接送交通安全隐患等。 交警部门提醒,对于举报的线索,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所提供的视频、图片、文字应当清晰、准确反映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牌、违法事实或道路交通隐患等有关情况,不得伪造、变造,或做任何后期处理或数码合成,严禁盗用网络视频,一经查实,取消奖励,相关法律后果由拍摄者自负。举报人应说明线索来源,并提供准确、真实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各地交管部门将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举报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对故意虚构事实、恶意举报,借举报之名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等行为的,或影响公安交管部门公正执法的,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举报人不得采取违法行为或危险方法收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应当确保交通安全,因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人身伤害或其它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或者依法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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