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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妨害公务“零容忍” 检察官:依法严惩袭警行为

2020-07-30 16:08:38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警察是人民群众的守护者,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而生活中有些人却任性妄为,暴力抵抗警察执法,触犯妨害公务罪。此类案件的发生,不仅阻碍了公务正常执行,也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惠安县人民检察院秉持公平正义,依法严惩袭警违法犯罪行为。

案例①

酒后驾车撞人逃逸

阻碍执法被判拘役

2019年6月25日晚7时许,王某饮酒后驾驶电动车,在惠安县东桥镇珩山村内自然村路段撞倒村民张某,周围群众随即报警,三位民警驾驶警车赶至现场。

现场,民警发现王某有明显的酒精反应且头部受伤流血,于是对其进行口头传唤,准备将其带到警车上等待进一步调查。王某上车后,其侄子便和其他群众围在警车旁边。王某突然情绪激动要求下车,随后挥拳击打民警的下巴并强行窜下警车,接着又与其侄子一同对民警进行殴打、拉扯,严重阻碍民警执法,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11月,王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15天。

案例②

泄愤砸破邻居玻璃

踢打民警致伤获刑

今年2月11日晚,陈某酒后泄愤,砸破邻居李某家二楼的窗户玻璃。

民警接到报警后驾驶警车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经了解情况后,民警对涉嫌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进行传唤,而陈某多次用脚踢打民警的裆部、腿部并辱骂出警人员,致使出警人员受伤。今年4月,陈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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