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今年医改方案确定 将从六个方面推进
本网讯(福建日报记者 段金柱) 《福建省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方案》明确了2009年医改工作目标,并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等六个方面推进今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另据测算,2009年全省各级政府投入医改资金将比上年增加25.92亿元,增长48.92%。
《方案》提出,2009年医改工作目标为: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0%以上,全省农民参合率达到95%。加强基本药物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等环节的管理,推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加强列入年度计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以市辖区和县级市街道为单位覆盖面达到90%。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不低于15元。同时,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方案》提出,今年的工作任务包括六个方面:
一、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今年实现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农民参合率达到95%以上。将我省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未参保人员全面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高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5%、50%以上,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倍左右。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县和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60%、40%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补偿病种扩大到10种。
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推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在经费补偿到位情况下,逐步取消药品加价。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减少中间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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