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148名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可享受补贴
2016-03-09 09:01:10 来源:闽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卢丽宽 李凌生 |
补助内容
1、参加康复指导、医疗康复和康复训练,且每年达10个月以上的残疾儿童,每人每年可享受12000元的康复训练补助。但须注意的是,手术和医药费不在补贴范围。 2、残疾儿童监护人可于每年5月30日前向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申请,申请成功后,监护人在每年6—8月凭发票及康复机构开局的费用清单到当地残联报销康复补助款。 对象条件 1、本省户籍; 2、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或残疾评定医院和评定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本省三甲医院相应专科主治以上职称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 3、截止申请抢救性康复训练救助年度的1月1日,年龄未满7周岁; 4、通过抢救性康复可以达到功能重建和改善的; 5、在依法登记成立,并在设区市级残联报备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所需材料 1、《福建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补助审批表》; 2、残疾儿童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人证》或有资质医疗机构和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及复印件; 4、监护人与康复机构签订的康复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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