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通报3起公款旅游典型问题 14名干部受处分
2016-06-21 09:30:3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漳州频道 林燕婷 |
公款旅游 14名干部受处分 漳州通报3起公款国内旅游典型问题 东南网6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外出培训、考察,顺便公款旅游一下,昨日,漳州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公款旅游问题,共有14名干部受到处分。 平和县卫生局原局长朱绍俊等6人借培训之机绕道旅游的问题。 2014年9月18日,平和县卫生局原局长朱绍俊,带领县疾控中心原党支部书记陈丽淑、县卫生局医政股原副股长邱艾虎、九峰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陈荣秋、安厚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赖林俊、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黄绍坤等人,赴成都参加医改相关培训。培训结束后,朱绍俊又带队到贵州省开阳县、重庆市南川区参观考察。其间,朱绍俊一行绕道到黄果树、苗寨、遵义会议会址等景区旅游,旅游费用由平和县籍某企业负责人支付。 在县纪委调查核实时,朱绍俊、陈丽淑、邱艾虎等三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故意向组织隐瞒事实。2016年3月,朱绍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丽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邱艾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陈荣秋、赖林俊、黄绍坤等3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漳州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洪德庆等7人借学习考察之机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8月11日至18日,漳州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洪德庆带领时任长泰县、漳浦县、诏安县、平和县食药监局局长林国金、王志伟、许舜华、陈苍山等4人以及漳州市药监局办公室主任卢曼黎、应急科科长方毅强等干部共7人,前往市食药监局对口帮扶的新疆木垒县食药监局学习考察。8月14日,考察组一行结束在木垒县的学习考察。8月15日至17日考察组一行到景点游览,并用公款报支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3月,洪德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4月,林国金、王志伟、许舜华、陈苍山等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卢曼黎、方毅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漳州市城市职业学院工会副主席张潮参与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3月23日,经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工会同意,张潮前往云南昆明参加培训。培训课程结束后,举办方组织培训人员到世博园、昆明民俗村、石林、大理等景点游玩,张潮全程参与,并在学院工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2700元。2016年3月,张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缴相关费用。该学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朱镇生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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