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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中心城区第一批24处建筑拟公布列为历史建筑

2016-07-04 16:27:11 苏益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漳州频道 王佳佳  

 

 

 

东南网漳州7月4日讯(本网记者 苏益纯)记者从漳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了解到,为加强历史建筑保护,2014年8月省住建厅、省文化厅联合委托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等5所高校开展全省历史建筑、特色建筑、历史风貌区普查工作。现漳州市中心城区游氏古民居、蒋氏古民居、蒋氏祖厝等24处建筑拟第一批公布列为历史建筑。从今天起,这批建筑进行公示,时间为20天。

公示通过后,这批建筑奖享受“护身符”。首先,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负责历史建筑的维护和修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其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历史建筑;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此外,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违反本规定,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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