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首页> 综合 > 正文

泉州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 分类分级监管

2016-12-08 17:19:3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江超 江超  

东南网12月8日讯(通讯员 吴建华)近日,记者从泉州市安监局了解到,泉州市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分类分级监管措施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大了非煤矿山行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力度,减少了事故的发生,今年至目前止,泉州全市非煤矿山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

2012年前,泉州市共有非煤矿山700多家,小型采石场占多数,矿山“小、散、乱、差”问题较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2012年开始,泉州按照福建省相关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及整顿关闭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一次又一次大规模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及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对非法违法采矿多发频发区域,采取更加有力、更加严厉的工作措施,坚决打击取缔死灰复燃的非法违法矿山,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对规模小企业进行资源整合,促进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开采,对安全条件差、整改无望企业或企业不落实整改的实行关闭。

全市共强制关闭各类非法矿山300多家,关闭不符合安全条件各类矿山200多家,目前为止,全市持证非煤矿山从700多家减少到64家。

2016年,在非煤矿山整顿关闭“三年行动”后,泉州市继续推进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在矿山总数少的情况下,相继制定了《泉州市非煤矿山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泉州市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泉州市遏制尾矿库“头顶库”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以应急预案、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案为抓手,严格抓好安全准入,强化源头治理,对不符合国家或本地区规定的最小开采规模标准的矿山一律不予安全许可,制定完善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落实闭库后尾矿库的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安全管理,推动地方政府将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升级纳入“十三五”转方式调结构总体方案,推动各地区按照“淘汰关闭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整合做大一批”的原则,整治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对持证矿山,通过分类分级监管。

同时,泉州市安监局还聘请专家对各生产企业进行“专家会诊”,确定出风险等级,按照“科学评定、动态分级、突出重点、差异监管”的原则,对不同监管对象采取不同专家会诊检查,根据专家“会诊”结果,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采用定性分析的方式评估企业固有风险值、安全管理风险值和校正调整值,采用权重设置、赋值分析等定量分析方法评估企业综合风险值,计算出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分为A、B、C、D四级,安全生产风险从A级到D级依次增加,A级为一般风险、B级为较高风险、C级为高风险、D级为最高风险。

泉州市安监局鼓励A级企业强化自我管理,市级安监部门按5%随机抽查,县级按30%随机抽查;促进B级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市级按10%随机抽查,县级按100%随机抽查,每年至少1次;推动C级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对存在问题的要按有关规定限期整改,市级按20%随机抽查,县级按100%随机抽查,每年至少2次,未按规定整改合格的划入D级;D级企业市级按20%随机抽查,县级按100%随机抽查,每年至少2次,对D级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并依法严厉处罚,约谈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督促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实现闭环管理,切实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其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还要实行挂牌督办;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关闭。

分类分级监管进一步提升了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有效缓解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总量偏少、专业人员匮乏等突出矛盾,推进了非煤矿山整顿关闭的攻坚克难工作。

据统计,泉州非煤矿山企业现有矿山总数64家,其中证照齐全在生产矿山28家,证照齐全停产矿山9家,相关有效安证过期未延续1家,正常在建矿山22家,暂停建设矿山4家;尾矿库26家,其中在用10家,停用9家,在建1家,已闭库4家,再利用2家。本次纳入非煤矿山风险等级分类企业共38家,通过安全风险等级评定,A级企业1家、B级企业8家、C级企业27家、D级企业2家。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