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积极开展历史建筑的普查和相关保护条例起草工作
2017-01-01 09:39:2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江超 江超 |
东南网1月1日讯(通讯员 陈兴坤)泉州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分布在泉州古城及各县(市、区)的历史建筑众多。 为了做好泉州市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泉州市城乡规划局着手开展了相关工作。根据省住建厅、文化厅工作部署,泉州市城乡规划局与泉州市文广新局组织开展包括名人故居在内的泉州市历史建筑的普查和认定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共同组织邀请专家完成泉州市中心市区(鲤城、丰泽、洛江)历史建筑普查成果的初步认定工作,形成了泉州市中心市区历史建筑第一批拟公布名单。 在前期调研、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完成了《泉州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初步起草工作。力图通过地方立法,明确历史建筑的保护措施、历史建筑修缮的申请主体和报批程序,明确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的权利与义务,保护资金的落实,落实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 下一步,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将配合省住建厅继续组织做好泉州市域内历史建筑的普查和认定工作,将普查工作延伸到村。同时做好中心市区历史建筑的建档工作,有关历史建筑经认定公布后,将着手开展历史建筑的测绘、图片、影像资料等的搜集整理工作,并建立专门档案。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