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安:健全完善办事制度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2017-01-03 10:53:5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玥 王玥 |
东南网1月3日讯(通讯员 李肇兴 本网记者 王娇榕)1月3日,据泉州市公安局消息,该局目前有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分中心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车辆管理所分中心三个行政服务窗口,各窗口单位健全完善办事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今年来,泉州市公安局认真贯彻省公安厅关于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的统一部署,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减权放权力度,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以规范、高效、创新、便民、文明的理念,规范窗口软硬件建设,改进审批服务方式,积极推进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树立公安窗口的良好形象,取得一定成效。 据介绍,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以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为契机,主动作为,积极配合行政服务中心建立起层次分明、可操作性强的标准体系,进驻中心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已建立标准化规程,全面细化审批流程、时限、申报材料、设定依据、申报表格、填写范例、注意事项等信息,细化具体操作标准,每个岗位办理时限精确到0.5个工作日,形成“流水线”式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中的自由裁量权;将所有进驻事项的即办权、督办权、协调权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权等充分授权给窗口负责人,使窗口真正成为办事服务载体,实现“一站式审批”,窗口所有审批项目除需转外进行核实、调查、现场勘验外,全部实现即办,所有事项审批时限已压缩到法定时限的35%以内,审批环节已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严格落实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制度;还开通网上预约、咨询通道,将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及申请表格发布在网上方便群众下载,安排专人做好网上事项信息更新发布,受理网上预约,回复群众咨询,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轻松地了解办事流程。 泉州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分中心严格按照泉州市委、市政府窗口规范建设标准的要求,全面规范窗口建设。推行统一的出入境管理岗位职责、工作标准、执法语言标准,使每个执法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窗口坚持高起点服务、高标准要求,严格落实“一事无三趟”,“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核验一次清”的工作标准,努力实现“四个零”工作目标,即窗口服务零距离、日常受理零差错、法定外零收费、规范执法零投诉,切实让申请人真正感受到出入境窗口的便捷服务;大力推行“微笑服务”、“文明用语”,组织开展“假如我是一名申请人”的换位思考和体验,增强民警服务意识,拉近警民距离,全面延长办证大厅工作时间,采取提前上班、延迟下班、周六上班常态化的服务模式,加班加点为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遇办证高峰时期,安排警力在午休时间受理申请,今年,泉州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加大延伸服务点建设力度,12个服务点每年可为群众办理证件超过4万件,给周边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充分借助“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服务大厅”网站和“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泉州出入境”微信公众服务号、自助受理机等渠道,积极推广网上办证、微信办证、电话办证等“指尖办证”模式,进一步丰富预约办证方式。 泉州行政服务中心车辆管理所分中心严格按照窗口规范建设以及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要求,全面规范窗口建设。目前车辆管理窗口所有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均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公安部令及省公安厅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进行办理;驾管窗口业务服务大厅设有20个窗口,建立“一站式”、“一窗式”服务相关资料和手续在内部转递分办,在大厅设立群众等候区、书表区、自助区、缴费区,明确服务时间、服务流程,提供服务指南,为群众提供桌椅、纸张、笔墨、饮水设施及其他服务设施,公开窗口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法定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积极推行首问责任制、窗口叫号、一次性告知、“无午休”、限时延时制度,设置咨询台第一时间接待办事群众,引导群众,按号排序办理,对午休过来或者下班后尚未办理完成的群众,窗口人员主动加班加点,实行无午休、延时下班制度;着装规范整洁,窗口文明用语规范,强化形象塑造,杜绝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现象存在,坚决杜绝“窗口”办事冷、硬、横、推的不良工作态度,并通过推广运用服务评价器,定期统计群众对民警服务质量的满意率,切实使“窗口服务亮起来”。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