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水平
2017-01-06 11:13:4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玥 王玥 |
东南网1月5日讯(通讯员 肖剑钦 本网记者 王娇榕)2017年1月5日,据泉州市卫计委消息,2016年,泉州市卫计委牵头联合民政局、人社局、农业局制定下发《泉州市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意见》(泉卫计基妇〔2016〕94号),进一步提升泉州市民政救助对象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工作水平,为泉州市民政救助对象提供更多便利服务。 泉州市卫计部门牵头按照“简化程序、便民利民,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积极推进民政救助与新农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该服务为医疗救助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特殊病种所发生的、符合当地新农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在出院时,即可获得补偿款,同时通过医疗救助服务系统,“一站式”获得医疗救助款。2016年以来共结报民政医疗救助对象12.16万人次,民政救助资金2812.82万元。 据悉,2016年泉州市新农合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促使农村居民进一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有效缓解“看病贵”问题。全市参合人数达564.28万人,参合率99.98%,已实现应保尽保。各县(市、区)新农合年人均筹资水平达到540-600元(石狮人均筹资600元、晋江人均筹资550元),其中政府人均补助420-450元(石狮市人均补助450元),个人缴费120-150元(石狮150元、晋江130元)。进一步优化补偿方案,住院补偿封顶线达30-60万元,乡级、县级、县级以上住院补偿比例分别达95%、80%、60%左右,部分县(市、区)县级以上实行分段补偿,补偿比例最高达80%。特殊门诊病种数达20-35种,普通门诊补偿比例达70%左右,村级普通门诊补偿比例提高到50-60%,继续开展22类重大疾病和大病补充补偿工作;执行参合人员每周享受2次免费血液透析治疗,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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