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相关文件支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2017-01-07 17:39:4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江超 江超 |
东南网1月7日讯(通讯员 陈建华)记者从泉州市发改委获悉,自福建省获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以来,为进一步推进泉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2016年11月14日,泉州市委、市政府结合泉州实际,专门出台了《泉州市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的意见》。 该文件立足于突出泉州特色,提出要支持永春桃溪流域生态经济试验区建设、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制度等具有我市特色的改革任务,力争在全省先行先试,形成示范效应。此外,该文件还公布了泉州市2016年-2020年5年要探索完成的42项改革成果清单及牵头责任单位。截止2016年底,已完成空间规划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等9项改革成果。 据了解,下一步,泉州将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及时总结泉州市《贯彻意见》提出的2016年9项改革成果经验,尤其是永春县空间规划编制、晋江市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和晋江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三项省级试点经验,对试行有效的重大改革举措和成功经验做法,及时上报省里乃至中央,成熟一条、推广一条。 同时,还将全力抓好2017年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环保督察等12项改革任务,确保按期保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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