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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用电、准运证和流动人口管理“三管齐下”严防非法采矿

2017-06-20 22:33:55  来源:省安监局  责任编辑:郑思楠 郑思楠  

6月18日,龙岩市永定区召开煤炭生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审议《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用电监管试行办法》(讨论稿)、《龙岩市永定区矿区流动人口管理办法》(讨论稿)、《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煤炭准运证的申请领用及供应管理办法》(讨论稿),严防非法采矿行为。

会议研究审议了《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用电监管试行办法》(讨论稿)。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我区生产建设煤矿、证照不齐煤矿、关闭煤矿的用电监管,严格矿山用电审批,规范福建煤电公司供用电行为,加强证照不齐矿井非生产性用电监管。要建立健全巡查报告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对煤矿重点区域用户加强用电分析,加强非法供电、转供电行为的查处,防止非法采煤行为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会议研究审议了《龙岩市永定区矿区流动人口管理办法》(讨论稿)。会议要求,要摸清矿山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健全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做到来有登记、走有注销、信息准确、更新及时。要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整合资源,按照“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保障”的要求,建立“统一组织管理、统一信息采集、统一提供服务、统一监督检查”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出现异常用工的企业,适时进行调查、研判、处置。

会议还研究了加强煤炭准运证申领与供应管理事宜。(黄缘桂 林矩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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