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对高校行政管理提出哪些新要求
2017-08-09 08:16:24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陈项 陈项 |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是高校为了实现教学、科研目标,依靠一定的机构和制度,采用一定的手段和措施,发挥管理和行政职能,从而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它是学校日常运作的支撑和保障,是推动学校建设、发展和改革的重要力量,与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直接相关。 2017年3月31日,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的“放管服”新政,为高校扩大办学自主权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新的发展空间,可预期未来将对高校在招生、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产生积极的影响。作为服务机构的高校行政系统,是学校实现其教育、科研两大功能的基础,直接服务于学校的各项工作,在《意见》的指引下,也将焕发新的活力。 服务学术 大学是学术单位,应充分尊重教授们在学术评价、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及其他教学、科研领域中的主导作用。“放管服”新政指引高校内部管理重心降低。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在科研、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等方面,要参照教授及相关教师的意见,赋予其更多的管理及决策权,造就尊重知识、尊重学术自由的行政管理文化。在重点抓好校部机关改革的基础上,加强院系一级管理队伍的建设,增强该层次的管理力度,使管理中心下移后能够正常运转。 针对学校的大政方针学校应制定“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学术委员会条例”,明确教代会和学术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建立行政工作规章制度,包括机构设置规章、人事安排制度、考核制度、档案制度等;教学、科研管理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课程教学规定、考试规定、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科研项目审批制度等;后勤保障工作应有制度保障和监督,包括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审计制度等。学校整体行政管理工作做到“依法治校”,这样既能使行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有据可依,又能约束行政管理者的行为,使高校各项活动规范有序。行政管理人员在有章可循的体制中发挥管理效能,实现工作和人生价值。这样也可以减少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上的偏差,降低行政管理人员个人因素对工作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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