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森林覆盖率达58.7%
2017-10-12 16:49: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许静娴 许静娴 |
东南网10月11日讯 (本网记者 陈诗婷 通讯员 林晓辉)10月10日,由国家林业局主办的2017年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在河北省承德市举行,泉州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相关指标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系目前我国对一个城市在生态建设方面的最高评价,是最具权威、最能反映城市生态建设整体水平的荣誉称号。从2004年开始评选,截至2017年10月10日,全国共计137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其中福建省包括福州、泉州、厦门、漳州、龙岩、三明6个城市。 根据泉州市林业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泉州森林资源丰富,在11015平方公里的土地总面积中,包含林地面积1027.74万亩,有林地面积962.7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8.7%,总蓄积量3672.26万立方米。 2013年8月泉州申请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4年1月获得国家林业局批准,创森工作全面展开。三年来,泉州全市以树立“东亚文化之都,宜居森林泉州”国家森林城市形象为建设理念,围绕“一核一环,两轴两屏,三带六极多园”的城市森林建设总体布局,大力推进四大体系23项工程项目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泉州大力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和生态敏感区绿色质量提升工程,逐步完善“山、城、江、湾”相融的绿地格局,优化森林资源结构,提升城乡绿化水平;大力实施花卉苗木基地、林下经济基地、设施林业、近自然经营等11个工程建设,林业产业总产值连续十几年位居全省首位;大力实施森林城市生态文化基础、闽南人居生态文化示范和生态文化保护与传播系统建设,打造具有鲜明闽南文化特色的国家森林城市;大力实施森林灾害预防、林业基础设施、林业科技与交流、现代化林业保障平台等工程建设,注重乡土树种的培育和应用,城市乡土树种使用数量占绿化树种数量的82.12%,郊区森林自然度为0.54,造林绿化苗木自给率达到95.6%。 “下一步,泉州林业部门将以此次表彰为新的起点,深入贯彻落实‘四个着力’要求,围绕‘五个泉州’建设,继续发挥好林业部门在森林生态建设中的牵头协调作用。”据泉州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南安、惠安等县(市、区)将积极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力争实现“省级森林城市”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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