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防控 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
2017-11-07 16:23:1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许静娴 许静娴 |
东南网11月7日讯(通讯员 苏伟仁 本网记者 谢玉妹)记者从泉州市安监局获悉,泉州市安监局于2017年开始开展非煤矿山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计划至2018年底,泉州市非煤矿山企业全部建成较为完善、有效运行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逐步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市、县、乡”无缝对接、标准化和信息化共同支撑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机制、措施更加精准有效,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旨在为全面排查、辨识、评估安全生产风险,落实风险管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实施企业风险点标准化管控,对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运行情况实施动态、精准监管,持续提升非煤矿山行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源头上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促进泉州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据了解,泉州市非煤矿山数量较多、规模小,以中小型矿山为主。截止2017年10月底,泉州市共有非煤矿山55座,其中地下矿山29座,露天矿山26座;中型非煤地下矿山3座;尾矿库26座,三等别以上有4座;四等别及以下下游情况复杂的尾矿库2座。地下矿山以每个矿井(平硐、中段)下井作业人数为单位,泉州市非煤矿山各当班井下作业人员情况为:一次下井人数10-29人矿山共6家,其中安溪1家、永春2家、德化3家。一次下井人数30人以上矿山共1家(德化)。 2017年来,泉州市安监局针对全市非煤矿山的特点,出台《泉州市非煤矿山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制定了《泉州市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针对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和尾矿库的不同情况,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各项要求的工作流程、实施指南、配套管理制度和运行案例等内容,旨在通过实施“关口前移、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管理理念和要求,使企业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遏制各类较大及以上事故。 今年来,泉州市开展对福建省海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安石坑水泥用石灰岩矿和永春县铅坑石灰岩矿风险防控的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通过试点工作,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析、评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得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通过试点工作的完善,泉州市下一步将全面推进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以促进泉州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推进泉州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的全面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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