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首页> 党政网群> 福建知识产权 > 正文

第三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确定

2017-12-04 11:29:26 杨柳 来源: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责任编辑:陈静 陈静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三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通知》,确定第三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下称试点学校)名单,全国52所中小学入围。至此,全国已评出试点学校112所,实现了试点学校对全国除西藏外省级行政区的全覆盖。

第三批试点学校评定工作于2017年6月启动,共有31个省(区、市)的110所学校提交了有效申报材料。经评审,确定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市耀华中学、河北省邯郸市汉光中学等52所学校为第三批试点学校,试点时间自2017年11月至2019年11月。此外,目前正在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省级试点示范工作的省份达到19个,评定试点示范学校超过870个。

目前,全国已评出首批30所、第二批30所、第三批52所试点学校。首批试点学校将于今年12月试点期满两年。按照《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至2020年,每年将从试点满两年的学校中评定出25所全国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到2020年,在全国建成100所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体系较为完善,知识产权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知识产权教育成效明显的全国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知识产权报 记者 杨柳)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